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提出的严肃换届纪律“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公告如下: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全县换届工作进行监督,如您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请及时向组织反映。 举报电话:0514-88282738(县纪委信访室) 0514-88280307(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短信举报:18115118092 15371312380 举报网站:www.js12380.gov.cn www.byjj.gov.cn 中共宝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宝应县委组织部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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