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清明过后,在我的老家宝应,一顶顶斗笠就开始闪亮地登场了。家乡的人们把斗笠叫做斗篷。烈日下,细雨中,总能见到人们头戴斗篷在田间地头辛勤劳作的画面。 在我的记忆中,家乡的斗篷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家乡人自己动手,就地取材用芦柴篾子编的,它质地粗糙,色彩淡黄,戴这种斗篷的,一般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不图雅观,但求实用,戴在头上,能遮阳挡雨,管用就行。而另一种是家乡的手艺人篾匠用竹青或竹黄编的斗篷,质地明显精致。用手去轻轻地摩挲,从帽顶到帽沿,全都一样的溜滑,一样的细腻,没有一点点粗糙的感觉。这些直径大小不一的竹篾斗篷,一般是篾匠在家里编制好,挑在肩膀上沿村叫卖的。买这些斗篷的往往是那些小媳妇、大姑娘、小伙子。他们在打谷场上晒粮,在田间插秧,戴上一顶精致耀眼的斗篷,就是最好的般配,就是青春的象征。 那时尽管贫穷,但家乡的年轻人爱美之心还是有的。他们别出心裁,对斗篷做了小改动,在外表上刷了一层金黄色的桐油,然后用红绿漆在一侧画一朵荷花或画一颗红红的五角星,另一侧写着“为人民服务”或“劳动最光荣”等字样,在斗篷里又用松紧带替换原来勒在后脑勺上的麻绳,结伴招摇过市,风光得很。 大热天,家乡的人们在田头小憩,斗篷摇身一变,又成为他们手中的扇子。如遇小雨斗篷又成了雨伞,还真管用。当然,如遇刮风下大雨,它就难以胜任其职了,于是人们就在背上加披一块塑料布或一件“草蓑衣”。 斗篷在过去老家算是最常见的一种遮阳挡雨的工具,家家户户都离不开。头戴斗篷,耕田插秧,锄草挖地,晒粮挑担,是家乡一道最淳朴的风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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