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宝应生活网 首页 新闻资讯 宝应新闻 查看内容

开展“十星文明户”创评活动 宝应文明单位与示范村结对再推进

2016-10-7 10:38| 热度:6713 ℃ |来源:中国宝应网|我要投稿

为着力提高宝应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和帮助农村更好地开展“十星文明户”创评活动,9月27日,我县召开第四届文明单位与“十星文明户”示范村结对共建推进会。
  为着力提高宝应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和帮助农村更好地开展“十星文明户”创评活动,9月27日,我县召开第四届文明单位与“十星文明户”示范村结对共建推进会。
  活动中,以县国土局、国税局、物价局为代表的15家文明单位和15个“十星文明户”示范村举行了签约仪式。文明单位与“十星文明户”示范村结对共建工作,是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从2013年以来,我县已连续举办了3年,得到了文明单位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示范村的热烈欢迎。通过结对共建,有效地推进了“十星文明户”示范村创建评选活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使机关党员受到了教育,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参与的群众越来越多,社会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有效提升了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文明素质。
  活动指出,为做好今后的结对共建工作,各级文明单位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签约单位要深入了解结对村实际需求,联合制定活动方案,要细化创建措施,既重物质帮扶更重精神帮扶,既重“输血”,更重“造血”。示范村则应积极主动邀请共建单位参与本村“十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平时多沟通、多交流,认真听取共建单位意见,共同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各镇区要认真总结示范村经验,修改完善方案,在继续抓好示范村的同时,强化引导,使“十星文明户”创评活动更好地融入群众生活,真正起到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作用,为全县构筑道德风尚高地作出更大贡献。
   ☆ 宝应生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 

联系我们 官方QQ群 热门搜索
关于我们
网站简介
成长历程
联系我们
网友中心
投稿专区
赞助我们
免责声明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宝应搜索
极速云搜索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