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宝应生活网 首页 新闻资讯 宝应新闻 查看内容

宝应县临时救助和急难救助实施意见出台

2016-12-19 11:19| 热度:5064 ℃ |来源:中国宝应网|我要投稿

近日,宝应县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和急难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更好地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两项救助制度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目标,通过完善政策措施,整合救助 ...
  近日,宝应县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和急难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更好地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
  两项救助制度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目标,通过完善政策措施,整合救助资源,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救助时效。
  实施意见明确了救助范围、救助方式、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内容。救助对象包括具有我县户籍或持有我县居住证3个月以上并参加我县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人,主要救助急难型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困境个人。救助方式主要包括发放救助金、发放实物、对急难家庭提供转介服务。支出性困难家庭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考虑从暂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到恢复正常生活所需时间等因素确定,救助时限最长为180天。急难救助方面,明确了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等各类情形的救助标准,提高了突发重大疾病家庭的救助水平,对经医疗报销、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其他相关救助后,对个人承担可补偿医疗费用6万元以上部分按50%救助,每人累计最高救助10万元/年。对当年患白血病且个人承担医疗费用10万元以上的,低保对象再一次性救助3万元,其他困难对象再一次性救助2万元;当年进行器官移植的,低保对象再一次性救助4万元,其他困难对象再一次性救助3万元;救助按照申请、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基本程序进行。
  救助资金由县财政保障,并纳入年度预算。临时救助资金按照不低于全县户籍人口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筹集,急难家庭救助资金按每年总量不低于300万元的标准筹集,以保障救助工作的有效实施。
   ☆ 宝应生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 

联系我们 官方QQ群 热门搜索
关于我们
网站简介
成长历程
联系我们
网友中心
投稿专区
赞助我们
免责声明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宝应搜索
极速云搜索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