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至8日,江苏省第十届中小学“诗歌竞赛”全省总决赛在南京鼓楼区实验中学隆重举行。宝应县白田小学六(3)班房海旭同学参加了江苏省第十届中小学“诗歌竞赛”全省总决赛,获得了小学组一等奖,同时荣获“诗歌之星”荣誉称号。据悉,“诗歌之星”都是从一等奖的选手中产生,全省各市区选送参加决赛的几百名中小学生中,仅8人获此殊荣(扬州市小学组仅1人获此殊荣)。 此项竞赛为省教育厅批准的十项中小学生赛事之一,以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为宗旨。赛事范围广,参赛选手由省内各市县层层选拔;比赛内容丰富,涉及诗歌创作、诗歌作文、诗歌默写、诗歌鉴赏、诗歌朗诵等;赛事评委专业,决赛评委都是来自全省著名特级教师、教授级教师,以及学养深厚、经验丰富的教研员;赛事规格高,省教育厅基教处马斌处长等八位省领导亲临颁奖典礼,与获奖学生进行热烈互动。 房海旭同学是宝应县白田小学“闻莺诗社”的社员,平时热爱读诗、勤于写作,是社团的活跃分子,常有诗作在校刊、校报发表。去年他的文章又在全国“七彩语文杯”竞赛中获一等奖。这次,他能从全省的中小学生中脱颖而出,源于在学校诗雅文化熏陶下的他,平时对文学、对诗词的热爱,对生活的思考,以及老师们的辛勤培育。此次比赛获奖,创造了白田小学学生竞赛成绩新高,必将激发更多的孩子读诗写诗的热情,同时也提振了白田小学老师们的教学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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