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脚“车主”拿着证件来抵押车贷款,后脚就有人自称是真车主来要车,而且两个人所持证件上的姓名都一样,这是江都宋先生遭遇的蹊跷事。民警介入后查明,抵押轿车的“车主”是个“冒牌货”,后将其抓获。近日,假车主因犯诈骗罪,被江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抵押轿车贷款 不料冒出真假车主 宋先生在网上做投资咨询生意。去年6月17日,一名自称陈某的男子联系宋先生,称自己急需一笔资金,想找宋先生贷款,并表示自己名下有一部轿车,可以抵押。当天下午,两人在江都洪泉医院门口见面,陈某来时,开着一辆尼桑天籁轿车,并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在核对对方信息,检查车辆情况后,宋先生贷款3万元给陈某,陈某将车抵押给了宋先生。 次日晚上8点多,一名宝应男子突然找上门,称自己才是真正的陈某,要把这辆尼桑轿车开走。这下,宋先生不答应了。双方僵持不下,男子报警。 接到报案后,民警赶至现场。陈某说,他是涉案轿车的车主,在宝应开汽车租赁公司。同月16日,客户仲某租走了涉案轿车。没想到,租车后的第二天,仲某就打来电话求助,称轿车被朋友开走了,下落不明,让陈某想办法找车。通过GPS定位,陈某发现,轿车在江都,这才追过来要车,没想到,车竟然被仲某抵押了。 经核查,仲某抵押车时提供的陈某身份证系伪造。同月20日,民警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同年8月10日,仲某被民警抓获。 无业男租车后 用假证冒充车主骗钱 仲某,1987年生,宝应人,无业。2008年,他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归案后,仲某交代,去年七八月份,他从朋友处得知租车抵押骗钱的犯罪方法,于是,便决定靠这个方法弄点钱。其间,他先到汽车租赁公司租车,然后利用伪造的车主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去冒充车主,抵押轿车贷款。 经查,2016年4月至6月间,仲某利用上述方法,先后在淮安、泰州、江都诈骗作案3起,骗得钱款共计8万元。 近日,经江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江都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仲某虚构事实,利用虚假证件冒用车主的名义,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仲某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归案后未能退出赃款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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