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夜11点左右,宝应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电话,反映画川派出所查获两名涉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人员。接到电话后,县林业执法科执法人员立即行动起来,迅速赶往画川派出所。 县林业执法科执法人员了解到,两名非法猎捕者均为高邮人,用专业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共非法猎捕活体野鸡两只,死体斑鸠4只。野鸡、斑鸠均为江苏省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即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县林业执法科执法人员对违法嫌疑人朱某某、程某某做了询问笔录,教育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按照《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没收其照明灯、弹弓、捕网、音响等两套猎捕工具,没收猎物,并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及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