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宝应生活网 首页 新闻资讯 宝应新闻 查看内容

宝应成功处置一起危化品泄漏事故 交警消防成“雨人”

2017-7-25 08:47| 热度:11801 ℃ |作者:陈咏|来源:交汇点|我要投稿

24日,扬州宝应县公安局耗时5小时,成功处置一起危化品泄漏事故。期间,该局共调动交通、消防警力40余人,结结实实接受了一次高温“烤”验。当日凌晨5:30,该局110接报称,宝应县开发区金湾中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运输石头的卡车与一 ...

  图为消防员现场处置泄漏的危险化学品。

  交汇点讯 24日,扬州宝应县公安局耗时5小时,成功处置一起危化品泄漏事故。期间,该局共调动交通、消防警力40余人,结结实实接受了一次高温“烤”验。当日凌晨5:30,该局110接报称,宝应县开发区金湾中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运输石头的卡车与一辆装有乙酸的槽罐车发生碰撞,槽罐车发生泄漏。接到报警后,该局快速启动危化品泄露处置预案,相关部门立即投入抢险救援之中。

  封堵路面分流车辆,执勤交警成“雨人”

  凌晨5:40,一阵电话铃声将交警大队泾河中队副指导员赵君伟叫醒,电话那头的大队领导语调急促而严肃:“233国道上出事了,赶快安排警力上路进行车辆封堵、分流,不能让一辆车从你那开到事故现场去!”

  这是死命令,容不得半点疏忽,赵君伟立即集合值班警力。10分钟后,赵君伟带领3名警力快速抵达指定地点执行封路、分流任务。在场的人心里都明白,如果有车辆从泾河向南驶入事故路段,很有可能引发二次事故,给现场救援的同事们带来危险。

  虽然执行任务是在凌晨,但天气已经进入“烧烤”模式。赵君伟和同事一边要拦截向南驶向233省道的车辆,还要根据每一辆的车目的地为他们指定分流路线,遇上不理解、不配合的司机,他们还要耐心地解释。没一会功夫,他们的警服已经湿透,乍一看就像刚刚淋了一场雨。

  图为现场交警成了“雨人”。

  与此同时,交警大队曹甸中队、氾水中队、事故发生地的辖区派出所,均派遣警力分别从南北方向、多个路口开展封堵、分流工作。

  赶在39℃之前把事故处置完毕,消防官兵防护服“湿两次干两次”

  凌晨5:00刚过,宝应县消防大队官兵已经外出进行拉练。为了保证大家的体能适应夏季高强度工作,他们每天都趁着“早凉”进行锻炼,刚跑完3公里,处警任务就来了。带队领导一声令下,刚刚还穿着背心、短裤训练的官兵们,立即登车换上厚重的防护服快速向事故现场赶去。

  还未等消防车停下,一阵阵刺鼻、呛人的气味已经钻进了车内。经常参与事故救援的“老消防”,通过气味就能判断出槽罐车泄漏的是乙酸,闪点只有39℃,也就是说,泄漏的乙酸与空气会混合形成可燃性气体,只要温度达到,就会引起爆炸。眼前的当务之急就是与时间“赛跑”,抢在地表温度达到39℃之前把事故处置完毕。消防官兵立即按照分工开展处置工作,动用两辆消防车进行喷水,一组给槽罐车降温,一组对泄漏的乙酸进行稀释。

  大热天里,戴着头盔、穿着防护服本身就是一件让人难以想象的事情,更何况还要在刺激性气体笼罩的环境下进行高负荷工作。趁着短暂的休息时间,大家立即将防护服脱下来平铺在地面上晒干,为的就是再次救援时能穿得舒服一点。

  通过消防官兵争分夺秒地救援,图为消防官兵脸上的汗滴。泄漏的乙酸在短时间内得到了稀释,没有引发爆炸等次生事故。

  维持秩序指挥救援,事故处理民警拿水当“干粮”

  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负责全县重大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他们是最早接到警情、最早开展事故救援、最后离开事故现场的一帮人,整整坚持了5个半小时。

  接到110发布的指令后,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坚带领着事故中队警力快速赶到事故现场,在确定没有人员伤亡之后,将事故当事人带离危险区域,并将事故现场情况向110反馈,建议立即启动危化品处置预案,同时联系环保、公路部门派员进行环境、路况评估。

  随着气温的升高,现场刺鼻的气味越来越重,让人喘不过气、睁不开眼。就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李坚带领着大家对事故现场其余车辆进行疏导,在保证没有车辆经过后,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对过往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进行劝离,避免泄漏的危化品对群众造成伤害。

  5个半小时里,事故处理民警不光要完成自己的工作,还主动帮助消防官兵开展救援,协助环保、公路部门开展评估,联系车辆开展道路清障。由于事发在凌晨,他们来不及吃早饭,所有人不仅要忍受高温的侵袭,还要承受空腹带来的不适,只能靠喝水来抵御。

  到上午11时许,这起危化品泄露事故得到了圆满处置,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通讯员 鲍功轩 交汇点记者 陈咏

   ☆ 宝应生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 

联系我们 官方QQ群 热门搜索
关于我们
网站简介
成长历程
联系我们
网友中心
投稿专区
赞助我们
免责声明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宝应搜索
极速云搜索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