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养老金上调是我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第13连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第2连调。这次调整对象为参加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执行起始时间为2017年1月1日。 今年,全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固定额每人每月增加38元。 据了解,本人缴费年限主要分三段:一是15年及15年以下部分,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7元;二是15年以上及25年以下部分,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7元;三是25年以上,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比如说,张某,累计缴费年限:24年2个月。(1)本次定额调整增加38元;(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25-15)年×2.7元/年=27元;(3)与个人养老金挂钩调整:1286元×2%=25.72元,见分进角后为25.8元。综上,张先生此次可调整增加金额应为:38元+25.5元+27元+25.8元=116.3元。 根据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人社局对全县的退休职工养老金进行了一次测算。今年我县将有41533名退休职工可以调整养老金,人均调资将达140元,在7月底已对所有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调整结算。 此外,今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法和企业退休人员完全一致。也就是说不再区分退休人员的身份性质,都按照同一个方法进行养老金的调整。但是对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将采取预调基本养老金的方法。按照省市的规定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正式运营之后。按照新的方法调整这部分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并从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之月起进行清算多退少补。(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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