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清明寒食好,春园百卉开”。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在这慎终追远、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时节,为推进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我们向全县人民倡议开展文明祭扫,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弘扬文明新风。 一、摒弃陈规陋习,实行文明祭扫。自觉破除焚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烟花等陈规陋习,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提升传统节日的现代意义。 二、发扬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薄葬只是身后的一种形式,生前厚养才是尽孝的关键。百善孝为先,我们要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在世晚辈多关心,死后不搞假孝敬。 三、党员干部示范,带动文明祭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发挥党员干部在遗体火化、生态安葬、节俭治丧、文明祭祀方面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 四、倡导移风易俗,推广生态安葬。在火葬区,推行骨灰存放、树葬、花葬、壁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提倡骨灰撒散或者深埋、不留坟头;在镇村区域,遗体应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公墓内集中安葬。不私建坟墓,把更多的人类生存土地留给子孙后代,造福于人民。 五、倡导安全祭祀,共度平安清明。清明节期间,正值人流和车流高峰,交通拥堵。广大市民应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错峰出行,严防火灾事故,自觉做到不在墓地烧纸焚香;不在交通要道两侧、景区及水源地等处建坟立碑和焚烧冥纸。自觉遵守祭扫秩序,增强安全意识,严防事故发生,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广大市民朋友们,推动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讲文明、树新风。让我们用文明行动扮靓文明城市,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宝应作出积极贡献。 宝应县文明办 宝应县民政局 二○一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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