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宝应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全力做好省运会交通安保和“双城同创”工作,连日来,宝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再一次集中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整治行动,严查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载客、闯禁区等违法行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中,交警大队针对电动三、四轮车出行的特点及规律,采取错时勤务模式,通过固定设卡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以钟楼岗、亚细亚岗、时代岗、白田岗等为重点整治区域,严查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 针对广大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交通法规意识相对较为淡薄的实际情况,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耐心的宣传、教育和劝导,讲解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存在的安全隐患,努力提高违法行为人遵章、守法出行的法律意识。 此外,交警大队还在重要路口和岗点设立公告牌,禁止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禁止越线停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禁止驾驶非标机(电)动三、四轮车(含老年代步车),禁止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非法营运载客、接送学生。严禁闯禁区(北至省道237、宝胜路,东至国道233,南至省道237,西至运河路)。非标机(电)动三、四轮车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查扣并依法处理。 交警部门郑重提醒:电动三、四轮车禁止在城区通行。交警大队将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无论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抓到一起,处罚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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