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胡某被抓获 相关债权人请速到公安机关登记 2018年4月,宝应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胡某(男,42岁,县京杭运河管理处职工)向100余人借款达数千万元,目前已经失去联系,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经过缜密侦查,犯罪嫌疑人胡某于近日抓获归案,目前被刑事拘留。警方正在全力开展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对于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警方将适时予以通报。 警方提示:请该案相关债权人于2018年5月31日前携相关证据材料到宝应县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大队(地址:宝应县叶挺路8号)进行登记,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联系人:李警官,联系号码:0514-88877242。 同时,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增强风险意识,理性投资,切记受高息诱惑而盲目投资。
|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及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