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平 儿童玩游戏时,都会遇到一个孰先孰后的选择,怎样比较公平简单易行又随机地决定呢?可以采用的方式是比较多的: 有扔钱币(或是扔铜板)的。宝应叫看字或是看罗,这个罗字很难写出,就是图案的意思,读去声。先由双方确定选字还是选图案,然后将钱币高高向空中抛去,迅速双手合拢夹住打开看,或是任由钱币落在地下静止不动,这样选对的则有优先权。 也有用手技猜的。最常见的就是石头剪刀布,也有的地方叫包剪锤,是三种手势代表三样东西,伸出手掌是布,伸出食指与中指是剪刀,握紧拳头是石头或锤。石头赢剪刀,剪刀赢布,布赢石头,这是一种循环相克的规则,没有永远的胜者。当然也不完全是随机的,个人的经验与心理战的因素十分重要。 还有用手心手背的,这是用来决定一群人的分组的最常用的方法,比如在玩官兵捉强盗(后来变为了工兵捉特务)或踢键子时,可以手心的一组、手背的一组。也可以用淘汰方法选择,无论是手心手背,人数少的留下,直到选出最后的一个人。 当然还有掷骰子、猜拳、拈阄等,但这些方法都是可以作弊的。骰子与阄可以在道具上耍花样,在石头剪刀布上,有人也用模糊的手势迅速变换来致胜。在玩手心手背时就更有花样了,那时我们为了不被最后剩下,事先两个人约好,用左手捏信衣角,正面大家一起出手心,把衣角反一下,大家一起出手背,这样两个人永远一致,就不会是最后一人。 宝应有一种手技竞猜是难以作弊玩假的,就是“杠头”,这也是很常见的一种随机选择的方式,似乎在其他地方不常看到。 所谓“杠头”,就是两个人先握紧右拳,然后一起用手腕处一碰,随即同时伸出除大拇指外的任何四指中的一个,然后决定谁胜谁负。规则是这样的: 食指称为鸡,中指称为棍,无名指称为黄(即黄鼠狼,宝应话叫黄仙子),小指称为虫。胜负也是循环的,鸡吃虫,虫拱棍,棍打黄,黄拖鸡,这与石头剪刀布一物克一物不太一样,因无名指的加入,使变化更多、更复杂化了。这个“黄”也吃鸡,民间有“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的歇后语,但与虫没有关系,它被棍打。此外,鸡与棍也没有关系,“棍打鸡,笑嘻嘻”。双方如果伸出同样的手指,算和,然后继续用手腕碰一下,继续博弈,直至分出胜负。 我不知现在的孩子们还会不会玩这个杠头的手技用来决定选择,反正五六十年前,这是我们几乎天天用的决胜方法。有的孩子力气大,会在碰手腕时用很大的力气,一方面是把对方弄疼,寻开心,另一方面也是在气势上压倒对方。 当然要取得胜利还是有技巧的。这四个指中每个指都只有一个克星,也都只能赢一种东西,但伸出的频率不一样,出中指或小指比较容易,无名指最难出,而且每个人也有喜欢出某一指的习惯,有心机的孩子注意观察,往往获胜的比率较高。 这种杠头的起源不知是何年何代,我想一定很古老了,但好像以前都是用在喝酒行令的时候。《全唐诗》录诗《招手令》,以用比喻手法生动描绘了类似的游戏。诗前的文字云:“亚其虎膺(谓手掌),曲其松根(谓指节),以蹲鸱间虎膺之下(蹲防大指也),以钩防差玉柱之旁(钩防头指玉柱中指也),濳虬阔玉柱三分(濳虬无名指也),竒兵阔濳虬一寸(竒兵小指也),死其三洛(谓搔其腕也)生其五(通呼五指也)。” 而这种招手令又称手势令,起源于汉代。根据明人谢肇淛《五杂俎·人部二》中记载:“后汉诸将相宴集,为手势令,其法以手掌为虎膺,指节为松根,大指为蹲鸱,食指为钩戟,中指为玉柱,无名指为潜虬,小指为奇兵,腕为三洛,五指为奇峰。但不知其用法云何。”它是五指都用的,只是具体用法现在难以知晓了,我觉得应该也基本上是一物降一物的。 明代文学家李日华《六研斋笔记》载云:“俗饮,以手指屈伸相搏,谓之豁拳,又名豁指头。”《水浒传》第一百零九回中有:“猜拳豁指头,大碗价吃酒”的说法,我不知这里的“豁指头”,是不是就是“杠头”呢? 我是觉得宝应的杠头是很有特色也很值得研究的一种民间决胜手戏的,不能让它自生自灭,慢慢化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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