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将至,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自然少不了强调严防“四风”!宝应县对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宝应县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宝应县水务局鲁垛水务站原站长冯爱国私设“小金库”,挥霍浪费问题。2016年2月至11月初,冯爱国以鲁垛水务站费用多、资金紧张、烟酒招待等费用无法在账上报支为由,向包工头韩某某等人索要赞助费合计107448元,用于该站餐费、烟酒、送礼等支出。此外,冯爱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月,冯爱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宝应县广洋湖镇原民政助理刘日营违规批核报支香烟费问题。2013年至2014年,刘日营违规批核报支2013年度香烟费11943元,2014年度香烟费5312元,用于民政科平时来人接待,两年合计报支香烟费17255元。刘日营作为时任广洋湖镇民政助理,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5月,刘日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宝应县望直港镇火花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振飞违规列支香烟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3月,黄振飞让村财务人员王某制作“火花村2014年各条线工作经费”的支款证明单,从村支取3900元,用于村各条线工作用烟;以“三八”妇女节补助为名,给8名村干部违规发放合计1600元补贴,其本人领取200元。此外,黄振飞将承包户赞助给该村的15000元不入村账,坐收坐支,用于支付账外费用。2017年8月,黄振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宝应县山阳镇农经中心原主任王守国违规发放津补贴、用白条支出招待用酒等问题。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山阳镇农经中心以车费补贴、春节值班补助等名义自立项目发放奖金补助及超标准发放年终考核奖金共41960元;2015年12月,山阳镇农经中心在杂支中白条支出招待用酒13箱78瓶总价21224元。王守国作为时任山阳镇农经中心主任,对此负直接责任。2017年12月,王守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宝应县安宜镇农技中心原主任潘伟华违规发放节日补助问题。2015年3月至2015年7月,安宜镇农技中心向该单位职工发放“三八”妇女节补助,超标准发放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值班补助,合计13500元,潘伟华个人领取900元。潘伟华作为时任安宜镇农技中心主任,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2月,潘伟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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