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宝应县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6月27日上午10时40分许,我县射阳湖镇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吴某(女,17岁)被严重烫伤。接警后,射阳湖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处置。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救治,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警方控制,具体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记者调查】 昨日中午,一段视频在很多人的朋友圈疯传,视频中一名女孩躺在地上,全身大面积严重烫伤。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一悲剧? 是谁会对一个年轻女孩下此毒手? …… 网友发帖 女孩家中睡午觉时被人用开水灌口烫伤 昨天傍晚,一个骇人听闻的消息在朋友圈内传播开来。有网友发帖称,宝应射阳湖蒋家堡发生一起恶性伤人案件,一女孩在家中睡午觉时,被人用开水从口中灌下,造成重度烫伤。 网帖内还配有一段小视频,视频内,一个少女正躺在地上痛苦地翻转着,脖子、大腿均有被烫伤的痕迹,尤其是喉咙处,鲜红一片,让人十分不忍。 信息还称,受伤女孩的母亲和别的男人私奔了,为了报复,母亲情夫的老婆徐某找上门来,当时女孩正在家中睡午觉,徐某就拎起开水瓶,骑在了女孩的身上,然后往女孩的口中灌开水,导致烫伤严重。 记者调查 伤人女子被抓获归案女孩已送往淮安救治 消息一经传播,立即在网络上引起了多方关注,网友纷纷指责该女子“太狠毒”,面对这样的花季少女竟然能忍心下手,希望该女子早日落网,受到应有的惩罚。也有网友关心小姑娘的伤势,祝福她早日康复。 那么,事实情况究竟如何呢?记者了解到,昨天上午10时40分左右,宝应射阳湖镇确实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事件,被伤害人吴某今年17岁,还未成年。接警后,射阳湖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处置,并将伤人女子徐某抓获归案。 有知情者称,网帖中曾提到,女孩系被人用开水从口中灌下,造成的重度烫伤,其实有所夸大。女孩确实是被开水烫伤,但不存在从口中灌下一说,目前,女孩已被送往淮安救治,案件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延伸阅读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赵雅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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