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少、停车难,一直是我县城区交通的一大难题。根据两会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要求,今年,宝应县公安交警部门开始在城区主干道内施划机动车停车位,来切实解决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那么,通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违停现象是否得到改善呢?一起来关注下。 28号下午,记者沿街随机走访时发现,绝大多数车主能够将车辆有序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内,但不按车位停车、逆向停车、占据人行道和盲道等现象也有不同程度存在。 在时代广场附近,记者注意到,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车辆也有不少,有的干脆将汽车停在人行道中间,严重影响行人通行。行人因车辆堵住人行道,只能绕道而行,走在非机动车道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在泰山西路及兴阳南路,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部分机动车压线停放、逆向停放、无位停放,有的大型货车也将车辆停放在了小车停车位内,交警友情提醒,这样的“停车姿势”会被处罚。 在南方凤凰苑东门口处,一位私家车主随意将车辆停放在绿化带附近,交警按照相关法规对其开出了罚单。 记者还发现,在交警部门划定的停车位白线上,被个别店主,用涂料私自损毁、涂改。交警希望个别人员不要把供广大市民免费使用的停车位私自进行改造,那样只会受到警方的处罚。 为巩固前期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成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切实解决我县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县公安和城管部门将从7月1号起,在城区联合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交警部门还提醒,在城区内,货运车辆应停放于城区货运停车场内,城市公交车、大型客运车辆应停放于客运公司停车场内,不得随意停放。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道路上擅自设置地锁、阻车桩、隔离设施、停车位及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设施,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拆除。 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希望每一位市民从自我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自觉遵守城市公共秩序,文明停车。 水韵宝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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