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宝应县公安和城管部门在城区主干道和非机动车道施划了2500个机动车停车位,以切实解决我县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从7月1号起,县交警部门在城区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那么一周下来,城区违停现象是否得到改善呢?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设立了“机动车违停曝光台”,对不按车位停车、逆向停车、占据人行道和盲道停车等行为予以曝光。 1、违停车辆:苏KB3516 违停车型:中型普通货车 地点:兴阳南路 违停时间:7月5号上午9:50 违法行为:禁区停车; 2、违停车辆:苏M6J123 违停车型:小型客车 地点:兴阳南路 违停时间:7月5号上午9:51 违法行为:逆向停车; 3、违停车辆:苏KN5777 违停车型:小型轿车 地点:泰山东路 违停时间:7月5号中午11:00 违法行为:无停车泊位停放; 4、违停车辆:苏K48T88 违停车型:小型越野客车 地点:白田南路 违停时间:7月5号中午11:16 违法行为:占用人行道和盲道停放; 5、违停车辆:苏K678M6 违停车型:小型轿车 地点:白田南路 违停时间:7月5号中午11:21 违法行为:占用人行道和盲道停放; 6、违停车辆:苏CF692Z 违停车型:小型普通客车 地点:安宜东路 违停时间:7月5号中午11:26 违法行为:机动车道无停车泊位停放; 7、违停车辆:苏K08A81 违停车型:小型轿车 地点:叶挺东路 违停时间:7月5号中午11:31 违法行为:占用人行道、无停车泊位停放; 8、违停车辆:苏K2X656 违停车型:小型轿车 地点:苏中中路 违停时间:7月5号中午11:38 违法行为:占用人行道和盲道停放; 交警再次提醒,整治违法停车是交警部门近期的重点工作,广大驾驶人切勿怀有侥幸心理,图一时方便而随意违停,一经发现将予以曝光和处罚。 水韵宝应 |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及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