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朱洪青与宝应绿化 张在义 苏北平原上,有块好地方,它是——从1983年连续四次被国家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全国绿化先进县,两次荣获全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县称号的宝应县。 取得这一连贯的殊荣,来之不易。 如今的宝应绿水蓝天,环境优美,空气新鲜,到处是一派生机盎然的大好景象。这可不能忘记当年分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时任县委常委,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县绿化委员会主任)朱洪青同志。 一件事情的启迪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时任县粮食局副局长的朱洪青被县委调到“生活安排办公室”,经常和县领导下乡蹲点,检查工作,耳闻目睹农村的实际情况。当时国家正处于三年自然灾害所带来的暂时困难,一部分农民缺钱、缺粮、缺烧草,仅能领到国家的救济粮。一些农户没草烧,把自家的屋草抽下来引火,甚至劈坏板凳、桌子等家具当柴烧。真可谓“人穷地薄树遭殃”。农民出身的朱洪青看在眼里,愁在心里,深表同情。如何帮助农民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从那时起他就产生一种植树的念头。动员群众利用家前屋后,田边隙地多栽树、长好树,能致富,并在蹲点的天平、芦村、中港公社先行一步。 还有一次朱洪青和县委副书记王同庚走在柳堡廷柏村河堤上,放眼望去整个河堤上光秃秃的一片,没有一棵树,火辣辣的太阳晒得人喘不过气来,浑身是汗,同庚书记一时沉默不语,心情沉重,最后说了一句很风趣的话:“名字叫得好听,柳堡柳堡,怎么连一棵柳都没有!”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当时农村受极左思潮的影响,少数地方个别干部把栽树育苗当着资本主义来批,甚至砍掉群众的树苗。 走在路上两人不约而同地产生一个共同的想法,为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四旁绿化(沟旁、渠旁、路旁、宅旁)迫在眉睫,植树造林刻不容缓。在一次县委常委会上,同庚书记郑重提出这个问题,专题讨论,得到大家的认可和赞成,当时指定由朱洪青同志牵头,组织多管局、林业站等有关单位搞一个植树造林绿化的规划,拿出初步方案和实施意见并听取多方面的意见,最后由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二年准备,三年全面完成农田林网化的决定》,这是我县最早的一份关于开展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从此,在全县范围内一个声势浩大、广泛深入持久的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美化家园的群众运动,蓬蓬勃勃地开展起来。经过多年的努力,从上世纪70年代依靠集体经济体制下打好的基础,到上世纪80年代,尽管生产经营方式有了转换,但植树造林、搞好绿化一直没有停,而是“锦上添花”,出现更好的势头。取得的成效显著:全县主要骨干河流、公路、道路基本绿化,并建立完善巩固了县、乡、村三级林场、落实了林业育苗“三自”方针,开展了县、乡、村、组四级育苗,常年育苗面积1500——2000亩。据不完全统计,全县的林地面积达到19.5万亩,其中意杨保存面积已有41000多亩,株数为550万株,活立木蓄积量26万2千立方米,已成为宝应县主要当家树种。使全县林地复置率由60年代的3%,达到80年代的100%,超速实现全国平原绿化县的标准,因而连续四次受到中央、两次受到省政府、多次受到市政府的表彰。1996年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视察江苏途经宝应时,盛赞我县绿化成果,并指出:宝应的绿化工作应在扬州推广,在江苏推广,在全国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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