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倡导廉洁过节,宝应县纪委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夏集镇敬老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韩国林违规操办外孙女生日宴问题。 2018年2月9日,韩国林在夏集镇某酒店为外孙女操办10岁生日宴,其向组织申报为10桌,实际设宴12桌,事后也未将操办情况向镇纪委报备。期间,韩国林还收受全部9名下属礼金计4000元,既未退回也未上交组织处理。2018年7月,韩国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射阳湖镇姜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徐春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8年4月14日,徐春明在全县开展党员干部参与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期间,仍召集6名村干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孙某宴请,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7月,徐春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山阳镇中南村党支部书记李方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6年期间,山阳镇中南村以“秸秆禁烧村匹配奖”、“村年终考核奖”的名义违规给村干部发放合计213300元津补贴,李方喜个人从中领取34072.5元,李方喜身为中南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直接责任。2017年12月,李方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泾河镇黄浦居委会原主任吉士高等人违规报支休闲会所消费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3年3月的一天,吉士高与时任黄浦居委会会计杨永新接待5名前来商谈租赁居委会闲置厂房的人员,事后在宝应县城某休闲会所内安排吃饭、洗澡,共计消费2392元,并在居委会集体账上报支。2016年11月,吉士高又以通讯补助和防暑降温费的名义,给6名居委会工作人发放补助8640元。2018年8月,吉士高、杨永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4起案例的查处表明,当前“四风”问题仍不容忽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必须久久为功、毫不松懈。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不踩纪律“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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