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干,男,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59年10月出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为宝应县公安局氾水派出所氾光湖警区社区民警。 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李树干一直工作在氾光湖警区。特别是1999年撤乡并镇后,氾光湖从一个乡变成了一个警区,李树干成为了氾光湖留守的唯一公职人员,一个人承担了63平方公里、15000人口的治安、城管、交通、民政等职能。28年来,李树干日复一日,用心做事,用情做人,把家按在社区,把社区当家庭,把群众当亲人,与他们朝夕相处,相濡以沫,结下了鱼水之情。李树干始终保持农民本色,“穿上警服不忘自己是农民,脱下警服不忘自己是警察”,平时“挽起裤腿能栽秧,撸起袖子能撑船”,被群众亲切称为农民警察。 2014年7月,扬州市委作出了向李树干同志学习的决定。公安部确定其为全国公安机关群众工作10名先进代表之一,受到国务委员、公安部长郭声琨接见,并在全国公安机关进行巡回宣讲。李树干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三等功,当选首届“江苏最美警察”,荣获第五届全国“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特别奖,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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