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13日)上午,宝应县安监局、公安局联合召开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禁放动员大会,要求禁放区内的所有烟花爆竹零售户在12月25号之前全面停止销售。 动员会上,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向禁放区内的零售户宣传了政府相关政策,并对大家关心的零售证注销补偿和店面货物处理方案进行了详细讲解。按照文件要求,禁售区内的零售户由县政府统一补偿2万元作为注销证的补偿。店面积存的烟花爆竹对照不同的性质,进行三方面处理:一是不超过零售证载明范围之内的货物,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车辆统一运回,按照总价上浮5%作为补偿;二是超出店面许可证核载范围数量的,属于批发公司正规货源的,由批发公司组织人员车辆拖回,给予批发总价格上浮5%的利润补偿;三是对于非法储存非法经营的(就是通常所说的私货),由公安机关、安监部门牵头组织,统一没收,集中销毁。 下一步,县安监部门将对禁放区内的零售户进行逐一核查,清点库存货物,对照不同标准进行处理。同时也希望广大零售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共同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有序开展。 来源:水韵宝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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