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参赌,全家遭殃;众人参赌,难奔小康! 赌博,害人害己,害家庭,更害社会,但是您知道赌博的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区别吗?今天,小编就根据省公安厅新印发的《赌博违法案件裁量指导意见》,跟您聊一聊这“小来来”和赌博的区别。 赌资的起罚标准
不以赌博论处的情形
对赌博行为的治安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1.参加聚众赌博、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赌博,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的; 2.参加其他赌博活动,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5000元以上的; 3.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为赌博提供条件行为的 1.为赌博提供条件,非法获利累计500元以上的; 2.为赌博提供条件3次以上的; 3.为赌博提供条件,累计10人次以上的; 4.明知他人赌博而放贷赌资的; 5.发行、销售“六合彩”等其他私彩的; 6.明知他人从事赌博活动而向其销售赌博机的; 7.为未年人赌博提供条件的; 8.国家工作人员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9.组织、协助他人出境赌博的; 10.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平台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11.设置赌博机或者为他人提供场所放置赌博机5台以上,不满10台的; 12.在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置赌博机的; 13.明知是赌博机而提供配件或维保服务10台以上的; 14.为赌场接送参赌人员、望风看场、发牌坐庄、兑换筹码的; 1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身边的警示案例 小编提醒:“十赌九输,不赌为赢”;“小赌怡情,大赌犯罪”。为了娱乐,大家偶尔“小来来”可以,但是一旦沉迷,伤害的可就不只是自己的钱包了,还是要知法守法,远离赌博,斩断赌博投机的念想,要知道美好的生活、幸福的人生是要靠自己奋斗出来的! 编辑:吴振峰 刘丰 图片:刘丰 监制:严士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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