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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每年投亿元为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兜底”

2019-6-28 13:46| 热度:2677 ℃ |作者:杜强 陆爱东|来源:宝应日报|我要投稿

日前,宝应县民政局、县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未脱贫户家庭经济状况开展核查的通知》。此时,县民政局正在寻求低收入农户精准救助的解决方案,上述文件的出台无疑成为利好消息。该局紧抓机遇,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扶 ...

  应保尽保 应扶尽扶

  我县每年投亿元为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兜底”

  日前,宝应县民政局、县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未脱贫户家庭经济状况开展核查的通知》。此时,县民政局正在寻求低收入农户精准救助的解决方案,上述文件的出台无疑成为利好消息。该局紧抓机遇,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扶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职能,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像这样精准的分类保障、专项救助,已成为我县社会救助体系的一大特色。近年来,我县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总要求,加大保障力度,围绕工作措施精准、救助对象精准、资金发放精准,筑牢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网,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全县保障各类困难对象达19186人,年发放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1769亿元。

  日前,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在走访调查活动中,发现山阳镇兴同村村民熊成祥,本人患癌症10多年,妻子务农患有妇科病,儿子失踪多年,儿媳离婚后将孙子丢弃给老两口失联,全家靠3亩多田及低保金维持生活。该负责人与镇村干部协商,第一时间前往熊成祥老人家中,查看其家庭生活情况,现场决策拿出救助方案,提出将低保人口提高至3人并增加保障金额,同时加大各方救助力度,确保熊成祥全家的基本生活有保障。

  近年来,我县相继出台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实施办法,统一制订救助办理工作流程、规范性文书,制订各项救助资金管理细则,为规范开展救助工作提供制度支持、资金保障。及时落实无业重残单独立户享受低保政策,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靠家庭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享受低保,按低保标准的65%发放保障金、35%发放残疾人补贴,同时享受低保对象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及优惠减免政策,扩大了兜底保障特殊群体的覆盖面。

  按照乡镇负责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的要求,积极打造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制定了“申请受理、分类登记、分类处置、意见反馈”工作流程,设立社会救助热线,全县14个镇区,6个镇成立了社会救助中心,其他镇区在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受理救助申请,实现了全县所有镇区救助窗口全覆盖,打通了社会救助的最后“一公里”,畅通救助办理渠道。

  为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按扶贫攻坚“三保五助”要求,保障好困难对象基本生活;我县将低收入农户纳入重点医疗救助对象范围,资助参保、实施门诊及住院医疗救助;积极开展临时救助,解决困难家庭遭遇的临时性生活困难,年发放临时救助金460多万元,助巩固脱贫成果实现。开展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及“兜底”情况排查,实行信息共享,并定期汇总比对、分析数据,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家庭,纳入社会救助制度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开发政策覆盖范围,防止“漏保”现象,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同时,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核查力度,创新核查方式,2016年在省内率先探索购买第三方服务核查救助工作机制,每年投入购买经费9万多元。并规范第三方核查行为,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专业社工组织开展核查。同时,明确工作内容、明确核查程序、明确整改要求、明确考核措施,以切实提高第三方核查效果。目前已累计核查救助对象6100多户,畅通了救助的进出机制,增加了救助的公正性、精准度、规范化,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此外,为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规范公平实施,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了“三统一”公示制度,做到“统一公示栏、统一公示地点、统一公示内容”。建立了镇、村(居)民政公示栏,全县投入40多万元,制作282个村(居)民政公示栏,设置在村(居)委会驻地或人口集中居住地,按要求公示各类民政对象信息,定期更新公示内容,其中对城乡低保对象实行长期公示。从2018年10月份开始,还定期在县政府网站公示低保对象信息,公示信息包括低保对象姓名、居住村(居)委会、享受低保金额等内容,并公布监督电话,以更好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杜强 陆爱东|宝应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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