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扬州宝应县检察院获悉,今年8月13日在公交车上抢方向盘的宝应男子赵某某,目前已被依法批捕。 8月13日下午,赵某某乘坐公交车想回泾河镇老家。下午2时35分,赵某某发现自己乘错了线路,要求驾驶员顾某某停车并退还车费。遭到驾驶员拒绝后,赵某某与驾驶员发生口角。当公交车行驶至一岔路口开始拐弯时,赵某某强行将方向盘抓住,导致公交车方向无法回正,车辆无法正常行驶。驾驶员被迫紧急刹车,公交车差点撞到路边护栏。 检察机关认为,赵某某强行抢夺行驶中公交车的方向盘,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其行为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检察官表示,2018年重庆公交坠江事故教训惨痛,可直至目前,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拔车钥匙、殴打司机等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仍然屡禁不止,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检察机关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加强专题分析研究,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有关方面要持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每个司机和乘客都要增强遵守公共秩序规则的意识,认识到此类“车闹”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有效防止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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