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离婚纠纷,竟牵扯出一桩执行案件。近日,宝应法院立案庭会同执行局联合办案,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并顺利执结了标的达60万元的执行案件。 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间,原告陈某两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马某离婚。经审查,原、被告早已分居,被告马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并生育一子一女。法院在确认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有共同财产商铺一处,基于自己的过错,被告马某同意房产归原告所有,但原告陈某需分两次给付被告房屋补偿款100万元,被告需在收到第一批补偿款后七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原告陈某按约于一个月内给付被告马某第一批房屋补偿款30万元,但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了解后得知,在另一起原告万某某起诉马某、陈某追偿权纠纷案件中,经法院判决,60万元欠款系马某个人债务,判决生效后原告万某某申请执行,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登记在马某名下的该处房产。 查知原委后,陈某几次到法院寻求立案庭干警吉艾菊的帮助。吉艾菊考虑到马某脾气暴躁、多次爽约、30万元房屋补偿款并未用于还债等情况,与执行局干警李富城沟通,两名干警决定将两起案件一起办理。 首先,陈某将准备给付马某的房屋补偿款70万元直接存入法院暂存款账户。随即,执行干警李富城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解封房产,同时责令马某某到场配合立即办理过户。最后,李富城再将案款60万元及执行费直接扣划给债权人万某某,剩余房屋补偿款由马某在离婚案件中办理案款退费,至此,这两起案件均得到完美解决。 通讯员 吉艾菊 郎义宁 扬州发布记者 刘旺 |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及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