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宝应生活网 首页 新闻资讯 宝应新闻 查看内容

上海专员办对江苏宝应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专项检查

2019-11-6 08:26| 热度:5069 ℃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我要投稿

宝应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宝应县城西侧,京杭大运河和宝应湖之间,占地384公顷,2011年被原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级湿地公园,也是全国唯一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的国家级湿地公园。公园管理机构秉承“立志为人类保留一块永恒的自然遗产”的理 ...
  按照国家林草局湿地司《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湿地公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和要求,依据原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10月30日,上海专员办副专员万自明带领检查组对江苏扬州宝应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宝应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宝应县城西侧,京杭大运河和宝应湖之间,占地384公顷,2011年被原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级湿地公园,也是全国唯一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的国家级湿地公园。公园管理机构秉承“立志为人类保留一块永恒的自然遗产”的理念,坚持“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依据总体规划开展湿地保护恢复与合理开发,“一湖一林,六区二十四景”的布局结构已初步形成,湿地保护成效显著。
  检查组听取了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情况汇报,与地方政府领导、林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开展了座谈交流,查阅并收集湿地公园的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了湿地公园建设管理情况。
  检查组指出,宝应湖国家湿地公园建园16年,其规划内容不完全符合现行的《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执法管理需进一步强化,专业科研监测人员不足。
  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提升湿地保护理念,抓紧修改总体规划,加强人才引进和现有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湿地公园管理水平。(沈影峰)
   ☆ 宝应生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 

联系我们 官方QQ群 热门搜索
关于我们
网站简介
成长历程
联系我们
网友中心
投稿专区
赞助我们
免责声明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宝应搜索
极速云搜索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