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醉驾的标准是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近日,宝应县交警查获一起醉驾,当事人血液酒精含量竟高达339.55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4倍多,这是2019年以来查获醉驾的最高值,这名驾驶员成为名副其实的“醉驾王”。 去年12月27日晚上21点40分左右,派出所民警在城区安宜东路腾达驾校附近处置一起扰民警情时,发现当事人李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重大嫌疑,随即与交警取得联系。 交警大队民警在现场发现,当事人李某一个人瘫坐在路边,满身酒气,说话已经语无伦次。民警随即对李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在测试过程中遭到反抗,遂带至县人民医院抽血。 后经准安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当事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339.5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本文系水韵宝应(ID:syby269)出品,宝应生活网经授权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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