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宝应县临时通行证换发居民通行证方案》的通知 安宜镇、开发区,县各部、委、办、局: 《宝应县临时通行证换发居民通行证方案》已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宝应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宝应县临时通行证换发居民通行证方案 为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复市,方便群众基本出行,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工作,现决定在城区实行临时通行证换发居民通行证。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发放对象 1、前期居民通行证已发放人员之外的城区居民。已发出的居民通行证继续有效。 2、小学、初高中、中专学生凭电子校牌出入。 3、凡是尚在医学观察中的人员,须在结束医学观察解除后发放通行证。 二、通行证格式 参照宝控发〔2020〕41号文件规定。 三、发证单位 1、有物业的小区发证单位为镇(区),物业公司在照片加盖印章。 2、开放式居民区发证单位为镇(区),所在社区在照片加盖印章。安宜镇、开发区组织社区,设临时和流动办证点,在网格微信群预约办证,防止无序、聚集。 四、办理要求 1、所有符合条件的居民,需本人携带身份证、2寸本人正面免冠半身照至社区或物业小区办理,不得代办。 2、办理证件前需注册健康码、扫描出行码。具体由社区和物业小区对本辖区居民做好服务把关工作。 五、办理时间 从3月15日起,临时通行证全面换发居民通行证;21日起,原有的临时通行证一律作废。居民通行证使用期限至疫情结束,居民需妥善保管。 六、卡口查验 城区所有卡口从3月15日起,按照“守卡一口清”,主要履行“四查”职责,实行持证、扫码、戴口罩全县通行,即检查是否人证相符、无证一律不得进入;检查是否为境外或湖北(武汉)方向来人、如有一律向社区报告;检查是否扫出行码、劝导居民扫码通行;检查是否进出佩戴口罩。 宝应微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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