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指认现场 田间发现的鸟类尸体 自制的毒稻谷 近日,宝应望直港某村的村民发现了一件蹊跷事,田里出现了大批死去的鸟儿。这些鸟儿的死因是什么?是否存在人为因素?针对这一情况,日前,宝应警方展开了调查。 蹊 跷 田头发现大量死去的鸟儿 “不太对劲,最近田里有好多死去的小鸟,不像是自然死亡的。”今年1月,宝应公安局望直港派出所的民警在走访中了解到。村民们说,最近一段时间,他们总在田头发现一些死去的小鸟,数量还不少。民警意识到,这其中可能有问题。 随后,民警实地走访了村民们所说的那片区域,果然发现了不少已僵硬的小鸟。民警发现,这些鸟儿并没有外伤。“会不会有人在非法毒杀野生鸟类?”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并安排专人在那片田地蹲守,“如果是有人故意毒杀野生鸟类,他肯定会来拾取的。” 几天后,蹲守人员发现,有一个约70多岁的老人,常在上午9点到下午3点出现在田间。他去田间并不是劳作,而是弯着腰,在地上仔细搜寻,看到那些死去的小鸟便捡起来,用袋子装着带回家。经过初步调查,警方明确了老人的身份,是宝应男子程某,家住鲁垛。 调 查 累计毒杀149只野生鸟类 经过排查,民警掌握了大量证据,赶到程某家中。这一查,竟在他的家中发现了100多只野生小鸟的尸体。程某很快承认了自己毒杀野生鸟类的事实。 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2020年12月下旬至2021年1月上旬期间,犯罪嫌疑人程某在望直港镇张楼村的农田中,利用有毒稻谷为工具,随机播撒,致使觅食的鸟类中毒死亡,从而捕获野鸟。近期,程某前后捕获“红冠子”“野鸽子”、红隼、麻雀等多种鸟类,累计数量达到149只。经鉴定,目前确定程某捕捉到的鸟类中有红隼1只、珠颈斑2只、麻雀一只、黑水鸡3只,其中,红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珠颈斑鸠、麻雀、黑水鸡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程某交代,他播撒的毒稻谷是利用农药自制的,之所以捕鸟,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我以为就是打几只鸟吃吃,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面对民警,他连称后悔。目前,程某已被警方取保候审,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说 法 非法狩猎情节严重的入刑 从程某的交代来看,他自认为捉几只鸟“不算大事”,但其实,他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非法狩猎行为,我们绝不姑息!”办案民警介绍,相关法律规定,捕捉“三有”野生动物20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非法狩猎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就直接入刑。” 此外,在案件侦办中,民警还发现,有些非法狩猎人员,纯粹是为了满足自己“打猎”的爱好,或仅仅是为了一饱口舌之欲,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使用烟熏、火烧、毒杀、夜间照明、猎犬围猎等行为捕捉动物,都是非法狩猎,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大家不要图一时之快,铤而走险,触犯法律红线。” 提 醒 如此“年货”要不得! 针对该起案例,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麻雀、青蛙、蟾蜍、刺猬、蛇等都属于受保护的野生动物,随意捕捉是违法的。市民们如发现有人捕杀、售卖、食用野生动物,要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机关举报。 另外,有人认为食用麻雀、青蛙是“滋补”,其实食用这些野生动物不仅起不了滋补的作用,还有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野生动物身上携带的细菌、病毒比较复杂,很有可能会将疾病传染给人类。本案中的程某使用毒稻谷毒杀鸟类,贸然食用的话,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春节前,非法狩猎的案件量也会有一定的增加。”民警介绍,有些人看中了野生动物的“市场需求”。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呼吁广大市民,不要购买野味。“只要大家都不买,非法狩猎者就无利可图。也希望广大饭店从业人员引以为戒,不要收购野味、制作野味,警方将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通讯员 王黎伟 记者 赵雅琼|来源:扬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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