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存款变保单”的投诉在江苏省宝应县已发生10多起,而且还呈不断上升趋势。为此,江苏省宝应工商局、宝应县消协于5月17日召集全县13家银行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告诫银行要尊重消费者选择权,知情权,不得误导客户。 前几天,宝应县柳女士向消协投诉,称于2008年4月13日在银行存款时,由于受到工作人员的忽悠,80000元全部购买了理财产品的“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期限为五年。按当时银行业务员介绍,该理财产品不仅保底收益,派发的红利也不低于银行同期的定期存款利率。岂料,前两天这款保险到期时,柳女士吃惊的发现本金和收益仅为“90109.63元”,而按当年五年定期“整存整取”年利率计算,本息合计应该为103400元。但银行认为,柳女士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存款变保单”是客户自己选择的,其损失与银行无关。由于柳女士拿不出证据证明当时银行“高收益”的承诺,吃了哑巴亏的她,一气之下投诉至宝应县消协。 经宝应消协调解,银行除原先支付给柳女士本益90109.63元外,由银行和保险公司再另行补偿柳女士5000元及第五套人民币纪念册两份,同时继续享有投保时的其他约定权利。对此,柳女士十分满意,随后向消协赠送了一面锦旗。 类似这种“存款变保单”的现象,今年在宝应频频发生,消费者叫苦不迭。为遏止这一现象的蔓延,宝应工商局、宝应县消协在约谈中要求各银行加强行业自律,在办理理财产品、分红保险业务时,不得只讲收益,不讲风险。同时要求在办理此种业务时,除要求客户签名外,银行还需留有告知客户风险和收益的书面或音像资料,避免发生纠纷时口说无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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