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浩杰 记者 王槐艾) 日前,宝应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恶意拖欠工人工资案件,被告人凌某不仅被判如数偿还拖欠的工人工资,还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据了解,2011年,被告人凌某在宝应注册成立扬州某服饰有限公司宝应分公司,并担任该公司负责人。经营一段时间后,公司因陷入亏损境地,先后拖欠杜某等110名职工工资共计39万余元。当年10月,为逃避责任,凌某不仅将公司部分财产转移至淮安市某服装厂,随后还弃企外逃,致使110名工人的工资没了着落。为保障工人权益不受侵害,当地镇政府在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先行垫付了凌某所拖欠的工人工资,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5月,凌某终在杭州落网。法官审理该案认为,被告人凌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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