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白莲花,不以污泥滓。我爱青松枝,不以霜雪死……”这是刘宝楠幼年读的诗,这首《示子诗》是他的母亲所作。 刘宝楠,生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宝应人。5岁丧父,自幼孤寒。其母除操劳生计,对他“诲之予学识,束修以德行”。而他刻苦自励,通读典籍,学业硕然。在母亲病故时,他潸然泪下,写下了《纪哀诗》:“五岁授儿诗,七岁授儿礼……”追忆母亲的教诲。 为了学业,他虽南来北往,在受聘于广陵书院时,遂举家迁居扬州府城中。与城内饱学之士结交,尤与知名学者刘文淇交往至深,论学十分契合,被誉为“扬州二刘”。 道光二十年(1840),赴京师,应礼部试,授直隶文安县知县,次年赴任,正逢洪灾,秋水泛滥。因为当地的地势低洼,堤堰年久失修,洪波滔滔涌来,淹没了良田、村舍,难民们四处逃荒…… 刘宝楠内心十分焦虑,连夜检阅旧册,清晨察看提防,步行十多里,一段一段查个明白。然后,他回衙策划,发动当地的士绅出资,维修堤岸,并亲临监督。 想不到此事遇有阻力,有的旗民仗势不肯出钱资助,在一旁观望。还有的身为屯目、千总,也公然违抗县令,不愿修堤,装聋作哑。刘宝楠派小吏前去催促,仍不为所动。 刘宝楠执法不阿,据案提讯,限以时日,修好堤坝。否则,处治论罪。闻者失色,哪敢再抗,这才加固了大堤。 后来,邻邑的大城县、雄文县,暴雨遭灾,堤坝决口。刘宝楠率民前往救援,掩护河堤,下桩抢筑,方保邻县的平安。两县的官民十分感谢。 他心里一直铭记着慈母的教谕,所以,他为政勤勉,清廉节俭,衣冠朴素。每日鸡鸣即起,秉烛坐堂,随鞫随结,不许胥吏谗言。如有涉亲故交之讼事,亦秉公执法,决不宽贷。 刘宝楠为官15年,做到了:做官不求把名显,唯愿黎民常思念。□ 王振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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