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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调整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14-4-24 09:39| 热度:7170 ℃ |我要投稿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宝应县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于近日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是参加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生活费手续的 ...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宝应县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于近日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是参加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生活费手续的人员。本次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普遍调整体现公平并与本人缴费情况挂钩
  今年我县普调包括五块:一是按定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 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四是按上述3项标准增加的月基本养老金低于省规定苏中地区220元的,结合本人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实际情况,在不高于220元的范围内给予适当增加,其标准为:每满1年每月增加1元、不满15年增加15元;五是按上述4项标准增加的月基本养老金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补足: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的数额。
  二、合理控制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
  国家决定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上调10%,是指总体水平上调10%,也就是人均养老金上调10%,不是指每一个人的养老金都上调10%。国家明确要求,养老金普调要注重公平,并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体现多缴多得。
  三、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养老金
  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但养老金总体水平仍然偏低,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继续对截止2013年底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年满70、75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企业退休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分别增发30、50、70元。
  根据测算此次调整我县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206元,从2014年1月执行。我县将在5月份调整并补发到位。
  人社局   梁海涛 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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