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公告,授予37个市(县、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宝应县榜上有名,喜获命名。5月20日,环境保护部在浙江召开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我县被授予国家生态县证书。 我县自2006年启动了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期间大力实施生态建县战略,积极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管和基础建设,走出了一条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的科学发展之路。2012年9月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并获专家高度好评。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抓手,是实践环保为民惠民的生动体现。我县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继续强化国家生态县创建成果的巩固,认真研究并切实解决好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探索一条具有宝应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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