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食堂伙食费管理,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要求,近日,县物价、纠风、财政、教育四部门联合发出我县中小学食堂伙食费实行限价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从今年秋学期开始,全县各中小学(包括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食堂伙食收费,午餐不得超过7元,住宿生每天三餐不得超过15元。具体标准由各中小学校根据实际成本在限价内制定。《通知》就如何抓好中小学食堂伙食费限价工作,提出具体管理办法和要求。县物价、纠风、财政、教育部门将组织学生家长、行风监督员、媒体等各界代表,对学校食堂伙食进行抽查检查,对虚高定价、质价不符等现象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刘延龙 钱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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