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一楼该不该交电梯费?多年来争议不断。不少住一楼的业主以用不着电梯为由,认为自己有权不交,但物业通常会认为电梯费不管用与不用都得交。这笔收费到底合理不合理,连律师也称“这是糊涂账,说不清楚”。 “一楼住户为啥需交费?”日前,气呼呼的黄女士来到宝应县消协讨说法。“我买的商品房在一楼,根本就用不到电梯,凭什么小区物业公司就要收我的电梯费?而且不交电梯费,新房的钥匙就拿不到,真的是太气人了!” 据黄女士介绍,去年,为女儿将来能就读于宝应县城重点小学,工薪阶层的她购买了位于黄金地段的某学区房。当去年下半年,一家三口按开发商通知,兴高采烈地前去找物业领取新房钥匙时,却被告知,需缴纳电梯费,否则拒办交房手续。明明买的一楼,用不了电梯,且当初购房时,有人就提醒她买小高层一楼用不着交电梯费,怎么都变了?黄女士很疑惑。 黄女士还算了一笔账,自己124平方米的房子,按每月每平方米要交0.45元的电梯费,就要交55.8元,一年下来得交669.6元,这样算下来,房屋产权70年,光电梯费一项就要交46872元,要是再算上利息,损失就大啦。黄女士实在想不通。黄女士表示,学区房价格本来就高,对于工薪阶层本身就难以承受,但为了孩子也得买,现在购房已花光了全部的积蓄还欠了不少的外债,若还要额外负担物业公司每年要收的电梯费,真的是有点“雪上加霜”。 面对消费者黄女士的质疑,前来处理投诉的物业公司负责人解释道,一楼住户应当交电梯费。所谓电梯费,准确的名称应该是电梯日常运行养护费,是指电梯的日常运行以及维修养护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电梯运行的电费、年检费、保险费、日常维护保养费和维修材料费等,且物业公司收取电梯费是按相关规定收取的。 可黄女士并不认同物业公司的说法。“我住一楼,用不着电梯,为什么还要交电梯费?”黄女士表示,“按《消法》精神,作为物业公司不应强制消费。消费者不消费就不应承担交费义务。何况宝应就有其他小区一楼不收电梯费,这明显不公平。”同时,黄女士还反映,自己查过购房相关资料后发现,事先并没有约定交这笔费用的内容,甚至到现在她连电梯间在哪都不知道,因为新房与电梯间根本不靠在一起。 小高层一楼住户是否该交电梯费?我县具体又是如何规定的?记者了解到,我县执行的是《宝应县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第八条指出:带有电梯的住宅,一楼住户其电梯、水泵运行费按规定标准的60%交纳。至于有的小区不收或收不到电梯费,主要是指老小区,执行政策较晚,导致部分物业公司电梯费难收。 调解中,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对于电梯费收取业主有不同的看法,是可以理解的,至于高于《宝应县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对一楼住户其电梯比照其他楼层住户,不加区别予以收费,愿意及时纠正。对此,黄女士称,理解相关的规定,愿意与物业公司就电梯费收取数额进行协商解决。 最终,在县消协调解下,物业公司作出让步,同意消费者黄女士按低于《宝应县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收费标准执行,以规定标准的50%每月交纳电梯费。同时,物业公司负责人由于公司的不当做法当场向黄女士致歉,希望黄女士等业主今后多提意见与建议。 消协提醒:广大市民在电梯费新规未出台前,要多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当地的政策,既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做到明明白白消费,也要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尤其积极主动缴纳应承担的税费。同时呼吁广大物业公司,要以良好的服务带动收费,与欠费业主多沟通,不要捆绑收费、强制收费,更为重要的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安全权、求偿权等重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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