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宾卡、会员卡,实惠、便捷消费的同时,稍不留神,也会变成“伤心卡”、“废物卡”。目前,城区范女士的遭遇即为一例。 贵宾卡“卡”住“贵宾” 2014年春节前,家住宝应安宜镇的范女士听人介绍,说在城西有一家“有机农场品专卖店”正在搞促销,商家承诺凭VIP贵宾卡购物可以享受一定的折扣优惠。由于节前、节后有一定的人情往来和过节送礼的需要,同时加之“有机农产品、绿色消费”的吸引,范女士毫不犹豫地购买了数张贵宾卡。 前几次消费一帆风顺,可当日前范女士再次来到该店购买有机米拿出VIP贵宾卡结账时,店内营业人员却摇头表示不好用,范女士很惊讶地问其原因,营业人员含糊其辞,不肯明示,只说不清楚,具体情况要问负责人。 之后,范女士带着一头雾水,先后来该店问了四五趟,营业员却始终没有说清真相。直至前几天,范女士再也忍不住了,要求该专卖店给个说法,否则就不许营业。这时,店内工作人员将范女士拖到一旁,悄悄告诉她店内法人已换,现在是另一家公司在经营,其它情况他们一概不清楚,唯一清楚的就是这卡不好在此继续使用。 “招牌还是那个招牌,商品还是那些商品,为何手上的贵宾卡就不能用呢?”范女士一气之下,投诉到了县消协。 “贵宾”遭遇捆绑销售 “这不是拿我们当猴耍吗?按理说店面转让也应当及时告诉我们消费者,害得我白跑五六趟,再说,我的1500元也不能打水漂啊?”在消协,范女士气愤地诉说开来。 面对消费者的急切诉求,宝应县消协随即展开调查。原来,原先经营农产品的老板,由于承租的门面到期,在后来新一轮的店面承租招投标中落榜,店面就转让给了现在的承包人。为做好善后工作,原专卖店负责人派出会计在其隔壁设立了留守办公室,专门处理善后事宜。在接受消协调查时,这名会计态度诚恳,承认工作疏忽,导致范女士未能及时使用贵宾卡,并愿意当面向其致歉,同时承诺保证范女士手中的卡长期有效。 接到好消息的范女士,次日兴冲冲地赶到约定地点,可一进门就被告知购买有机农产品需要搭售白酒才行。范女士一听大失所望,认为商家捆绑自己并不情愿购买的商品缺乏诚意,尽管据理力争,但无济于事。无奈,范女士再次拨打消协电话,并称在现场还有不少消费者同时在讨要说法。 接到电话后,县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在稳定消费者情绪后,立即向商家宣传新《消法》,工作人员告知店家,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经营者不得设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新《消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最终,在县消协的调解下,商家取消了搭售行为,并与范女士等其他消费者达成了无条件使用贵宾卡的协议。 远离“预付卡”陷阱 针对预付卡消费纠纷居高不下的现象,宝应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被商家的一点蝇头小利迷惑,能不买“预付卡”尽量不买,能推迟购买尽量推迟,能少买尽量少买,能集体购买的尽量集体购买,这样可以最大可能地分散风险。县消协希望消费者在办卡之前应查询商家的经营资质状况,发生权益侵害时,要及时到工商、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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