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应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县纪委、监察局巡察组从5月20日起,开展为期2个月的镇、部门和工程项目“三位一体”集中巡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1、氾水镇、广洋湖镇;2、交运局、文体广新局;3、开发区七里农民安置区项目、安宜镇水韵江南安置区项目、县公安局三所一队业务用房项目、县住建局淮江大道南延项目、民政局老年公寓项目、国土局大三王河东侧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等6个工程项目。 二、巡察任务:按照中央巡视工作“四个着力”要求,突出巡察四个方面内容:(1)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2)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紧紧盯住,防止反弹;(3)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涉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上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是否存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4)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干部等不正之风和**行为。根据县情实际,对镇侧重巡察“两个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廉洁自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惠农政策落实、重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镇村两级负债、“三资”管理(资金资产出租出借给企业)、征地拆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县直部门侧重巡察“两个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廉洁自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机关作风建设、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对项目侧重巡察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工程招投标等制度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存在随意变更增加工程造价、是否按合同进度拨付资金、是否存在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等情况。 三、巡察方式:巡察组将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每天接听时间为早8时至晚8时;专门邮政信箱:宝应县纪委信访室,邮编:225800。同时在各被巡察单位办公地点设置联系信箱。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主要受理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举报和反映,被巡察工程项目建设中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附:巡察分组表 宝应县纪委、监察局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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