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自行在机动车道上随意掉头、不打转向灯、不伸手示意,完全不顾后面车辆,自己本身有危险还影响别人。”日前,在中央商城十字路口,值班交警正对一名市民将电瓶车驶入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近期,我县交警部门加强了电动车自行违章行为的劝纠工作,只要发现违章现场,交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上限执法,以遏制电动自行车违章行为。 据了解,今年5月,宝应县城区开始为期半年的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一个多月以来,效果明显。机动车驾驶员违章现象得到了遏制,但电动车自行违章行驶现象仍比较突出。据统计,目前我县电动自行车拥有量已经超过了4.3万辆,但电动车自行驾驶员违规行驶的现象普遍存在,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上升。据交警部门统计,全县65.8%以上的交通事故是由电动自行车违章引起的。 据交巡警大队安宜中队中队长张如军介绍,目前城区道路的拓宽,区划的改造,路面通行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依照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只能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但是部分市民的交通素质没有取得明显的提高。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章现象主要有在机动车道随意穿插、不按道行驶、逆向而行、闯红灯等。如果发生违法行为,我们也将适当进行人性化教育处罚。”张如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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