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宝应县城中小学一年级学生婷婷被继母殴打事件在网络曝光后,引起广大热心网友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高度关注,县有关方面也已积极启动相关程序,对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宝应县城中小学发现小婷婷的伤情后,立即向县教育局作了汇报。在县教育局的安排下,该校及时与婷婷的继母进行了接触和沟通,对事件的严重性作了严肃认真地说明。学校还在第一时间通知婷婷父亲和祖父母从外地回到宝应,帮助对小婷婷进行治疗。近日,学校领导、老师专门前往医院看望慰问了小婷婷,并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 县妇联了解到相关信息后,第一时间联合安宜镇妇联、山阳镇妇联和徐杨村村干部到医院看望孩子,安抚情绪,详细了解事件经过和相关情况。县妇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会同公安和有关镇、村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受害女童权益。 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接到相关情况报告后,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县画川派出所成立专门调查组全面开展前期调查,并由山阳镇派出所配合。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 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对小婷婷被殴打事件也特别关注,近日将专门前往探望,并将与有关方面共同帮助小婷婷依法维权。 事件发生后,小婷婷的老家所在地、山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以妇联、关工委、派出所、宣传科为主要成员的应急处理小组,赴宝应人民医院看望小婷婷,并从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等角度,对小孩继母及父亲进行训诫、教育。小婷婷继母已经深刻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错误,表示要认真检讨,深刻悔悟,抚慰小婷婷所受的身心创伤。目前,山阳镇妇联、徐扬村已经安排该村妇联主任为小婷婷的“爱心妈妈”,具体照顾小婷婷的生活,并劝孩子奶奶照顾小婷婷;孩子的亲生母亲及家人情绪已经平复,正在谋划和商量孩子今后的健康发展。山阳镇将组织对各村留守儿童、未成年人生活状况进行普查,加强教育引导,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延伸阅读·以案释法】 南京虐童事件男童养母涉故意伤害罪被提请批捕 人民网北京4月13日电据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南京检察”消息,近日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事件有了新进展,昨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征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4月3日,网友“朝廷半日闲”在微博上公布出一组照片,一名男童浑身是伤,疑被虐待。次日,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南京”发布微博称,4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街道辖区某学校老师反映,称该校学生身上有多处表皮伤,怀疑遭其养母殴打所致。目前警方正在开展相关调查工作。随后,男童的养母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男童暂被亲生父母带回老家抚养。 相关法律 《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第十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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