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正常的人都有头发,也都需要理发。 查了一下,理发始于南北朝时代,南朝梁的贵族子弟都削发剃面,那时的理发业已经很发达,出现了专职的理发师。“理发”一词,最早出现在宋代的文献中,朱熹在注疏《诗·周颂·良耜》中“其比为栉”一句里说明:“栉,理发器也。” 扬州东关街街边的剃头匠塑像 我生活过的苏北扬州地区,有著名的“三把刀”之称,这其中就有一把叫剃头刀。扬州剃头刀曾被乾隆皇帝“御赐一品刀”。全国乃至全世界有华人的地方,理发师大都是扬州人或扬州人的后代。 把理发叫做剃头,这只是指男性,女性只能叫剪发、修发或烫发。其实扬州的剃头匠所操之技艺并不限于与头发有关的,还有刮脸(就是刮胡子,又称修面)、掏耳朵(采耳)、捶背、推拿等,小孩子睡觉落了枕,大人扭了脚,都会去找剃头师傅给推一下、揉一下,往往可以立竿见影,是很神奇的。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关于理发的文化是颇为悠久与丰富的。除了典籍有所记载,民间文学中就更多了,故事、戏剧、曲艺、笑话都有许多是与理发有关的。古代待命供奉内庭的官称为“待诏”,后来许多地方便将理发师称为“待诏”了。 据说是清政府到民间强制实施其剃发易服政策的产物。所谓“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清政府就组织起剃头匠来,这些人手持圣旨,归于待诏,享受俸禄,走街串巷,逮住一个剃一个,为此百姓便不叫他们“待诏”,而叫“逮住”。从此,串乡理发的都称“待诏”。 《笑林广记》上有一篇关于剃头的笑话,兹录于下: 一待诏初学剃头,每刀伤一处,则以一指掩之。已而伤多,不胜其掩,乃曰:“原来剃头甚难,须得千手观音来才好。” 不过后来有了理发的推子,理发者被伤害的情况就不多了。但我小时候,最不喜欢的事之一就是理发(直到现在对理发也没有任何兴趣,也都是无奈之举),特别厌气与无聊。 我从什么时候开始理发的,不知道了,没有任何印象。可我知道,我并不像一般的孩子那样,在满月时把所有的头发刮干净,说把胎毛刮干净,头发就生得密,长得快,也会黑得多。而我的父母只是由着我长,太长了就剪掉一点,故而我的头发是很柔软而不多的。 我能记忆的最早的理发是小时候在北京,都是父亲在自己理发时带着我去。那时我们住在东城的甘雨胡同,父亲总是在东单北大街上的一家春风理发店理发。我因为人小,要在理发的椅子上加上一个小木凳,我的头才能高于椅背,理发师才能给我理发。 我随母亲到宝应后不久,头发上就生了虱子,奇痒无比,为了彻底消除虱子的隐患,母亲让理发师傅把我头发剃光了,我变成了一个秃头。母亲理发师傅对说:“他这头发还是胎毛呢,从来没有刮光过。”头发被剃光了,当然很以之为丑,也被同学叫了不少日子的“秃子”。 在这以后,在生了虱子以后母亲就不让我再去理发店理发了,而是买了一个理发的推子、一把理发的剪子,由她给我理发。这一直延续了许多年,母亲的理发是没有什么发型讲究的,只是剪短一些,头上看上去清净,我也觉得舒服些。在我的头脑里,理发就是个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我从来也没有考虑过什么发型,只要头发不要太长,让我热得难受就行了。我也从来没有对着镜子梳头的习惯。 在很长的时间里,我从不去理发店理发了,但还是会去理发店。因为我上学时很喜欢各种运动,不是踢足球崴了脚,就是打篮球吃了“萝卜干”(我们把手指关节的戳伤、肿痛叫吃萝卜干),到了理发师傅那里,给你揉几下,或者拿出一个酒瓶让你忍着痛把脚搁在上面滚几下,就解决了。 我上高中时,当时正是学雷锋的高潮,我看到班上许多农村同学生活艰苦,中午连二分钱的菜汤都舍不得喝,虽然学校门口有个理发室,学生理发只有五分钱,但他们经常是一个多月不理发。我就提出把家里的理发工具带到学校里,在课余时间给同学理发,受到了许多同学的欢迎。 不仅是我,很多人也趁这个机会学会了理发,也不仅是农村同学,城市的同学也都愿意让同学互相理发,大家都不讲究什么美观,只要把长发理短就行了。人一多,一套工具就不够了,我们又用班费买了一套工具,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大家就开始互相理发了。我的手艺还算是比较不错的。 后来下乡了,家里的理发仍在继续。父亲的头发几十年基本就是由母亲理的,直到后来父亲调到南京工作,母亲退休回了南京,还是由母亲用那套用了将近五十年的理发工具给父亲理发,而父亲也永远是一个发型,是二八的小分头。这一直延续到父母亲到上海随我生活,直到父亲去世。 父母到南京后,我还在宝应工作,当时是在县中教书。我每次总是去晨光理发馆理发,当时有位比较著名的理发师姓孟,人称“孟三爷”,手艺是不错的。他的老婆在宝应鞋帽厂时是我的同事,所以只要我一进店,他就会主动招呼:“何老师来了,稍等一下,坐一下。”久而久之,别的师傅也都知道了,我是孟三爷的固定顾客,哪怕他们手里没有活儿,也都不主动搭讪了,这也是理发店的一个行规吧。 孟三爷的服务非常周到,每次剃剪后,洗完头,总是帮我吹一下,但不收吹风的钱。好像那时理发费只有三四角钱。这也应该是我的发型最为考究的一段时间了。 调到南京工作后,我基本上是在住处附近的小理发店理发,也一直没换过发型,除了“文革”时有个阶段剪成了小平顶外,也是和父亲一样,是二八分的小分头。五十年不变,可与中央对香港的政策相比。 我去理发总是母亲催促,头发太长了,有一个多月没理发了吧。我才极不情愿地去理个发。而且从来不在理发店洗头,总是回家来洗。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现在。上海我住的小区里就有小理发店,因为便宜,顾客是不少的。这十多年来,理发费从两元逐渐上涨,现在已经是十元了。 不过我倒是经常洗头的,好像不洗头人是很不舒服的。只要洗澡,都会洗头。夏天是天天洗澡,也就天天洗头。最早是用肥皂洗,香肥皂当然最好,没有就用普通肥皂。在农村时还用碱洗,因为那时头发太脏,像一团乱草,不好好洗是洗不干净的。那时的头发是干枯的,没有光泽的,我们如果吃油条油饼,手指上沾了些油,都会像农民一样,往头发上擦一擦,舍不得,怕浪费了。 后来有了洗头膏,那时用海鸥洗头膏,觉得洗得特别舒服,比用肥皂真是强多了。再后来,有了洗发水,那就更上一层楼了,洗过的头发感觉特别轻盈飘柔。 几十年下来,头发由黑变花白,现在已经几近全白了,也由茂密变成了稀疏,想起来,我真有点愧对我的头发,我没有对它们使用过发蜡、发胶等比较高级的美发用品,就连护发素也很少用,也没有花时间去好好梳理,顶多是用五个手指挠上几下,但它仍对我不离不弃,陪伴至今。这使我深深感动。 在我剩下的时光里,我希望我的头发能一直陪伴我,不要让我的头顶成为不毛之地,我会尽可能地呵护它的。我倒不担心它变白,我觉得,如果是一头银发,那是一种风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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