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宝应第一人民医院门口围满了人,门前还被拉上了白色的横幅:“医死人命,抢走尸体!”与此同时,一位女子头戴孝布躺在地上哭泣。经描述,死者应是一五十多岁男子,因为消化道出血来医院进行治疗,结果在治疗过程中身亡! 目前详细的情形如何,到底是治疗无效,还是医疗事故?我们目前也不得而知。不过我们也相信医院最终会给死者家属一个合理的解释。同样,其实小宝认为这位患者家属这样躺在医院的门口也并不能解决什么问题,如果你确实认为医院方存在过错,也应该理性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毕竟法律才是公正的。人死不能复生,该维护的权益我们绝不含糊,但是维权的途径一定要选择好才是。 附: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患者尸体如何处理?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后,其尸体必须按规定及时处理: 1、传染病患者的尸体要及时火化,其他病因死亡患者的尸体不论是否发生医疗事故,都应立即移放太平间。 2、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尸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内的其他场所。 3、如果死者家属对于患者死亡存在疑问,可以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要求进行尸检。 4、尸体在医疗机构内的存尸间停放时间一般不能超过2周。 5、由于尸体的所有权归于死者近亲属,所以死者的家属也有义务将尸体尽快及时处理。 6、患者家属或单位应及时将死亡原因清楚的患者尸体移至社会法定停尸场所或火化。 7、对于逾期未处理的尸体,医疗机构有权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机关部门备案后,依法处理尸体,且相关费用由死者家属或单位负担。 |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及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