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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人医大门又被堵了,医患纠纷?医疗事故?

2015-10-13 16:02| 热度:8358 ℃ |来源:微宝应|我要投稿

昨天上午,宝应第一人民医院门口围满了人,门前还被拉上了白色的横幅:“医死人命,抢走尸体!”与此同时,一位女子头戴孝布躺在地上哭泣。经描述,死者应是一五十多岁男子,因为消化道出 ...
  昨天上午,宝应第一人民医院门口围满了人,门前还被拉上了白色的横幅:“医死人命,抢走尸体!”与此同时,一位女子头戴孝布躺在地上哭泣。经描述,死者应是一五十多岁男子,因为消化道出血来医院进行治疗,结果在治疗过程中身亡!
  目前详细的情形如何,到底是治疗无效,还是医疗事故?我们目前也不得而知。不过我们也相信医院最终会给死者家属一个合理的解释。同样,其实小宝认为这位患者家属这样躺在医院的门口也并不能解决什么问题,如果你确实认为医院方存在过错,也应该理性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毕竟法律才是公正的。人死不能复生,该维护的权益我们绝不含糊,但是维权的途径一定要选择好才是。
  附: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患者尸体如何处理?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后,其尸体必须按规定及时处理:
  1、传染病患者的尸体要及时火化,其他病因死亡患者的尸体不论是否发生医疗事故,都应立即移放太平间。
  2、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尸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内的其他场所。
  3、如果死者家属对于患者死亡存在疑问,可以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要求进行尸检。
  4、尸体在医疗机构内的存尸间停放时间一般不能超过2周。
  5、由于尸体的所有权归于死者近亲属,所以死者的家属也有义务将尸体尽快及时处理。
  6、患者家属或单位应及时将死亡原因清楚的患者尸体移至社会法定停尸场所或火化。
  7、对于逾期未处理的尸体,医疗机构有权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机关部门备案后,依法处理尸体,且相关费用由死者家属或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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