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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宝楠新论(中)

2015-12-29 09:52| 热度:11676 ℃ |作者: 刘金城|来源:宝应文化月刊|我要投稿

刘宝楠在学术上主张欲治圣经,先通小学。通过小学以求圣经的本义与义理。在《论语正义》中,他专治文字训诂。《说文》引用最多,多达千条。另外,还广引《广雅疏证》《尔雅正义》及精于小 ...
  《论语正义》是刘宝楠的代表作,也正是这部巨作,确立了刘宝楠一代经学大师的地位。
  何谓论语,何谓正义,这是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
  《论语》是战国时代儒家的典籍,十三经之一经。这本书除直接记述孔子言行与时人的言论外,还兼记弟子的言论。书成于孔子死后,是由他的弟子辑录而成的,少数内容甚至岀于再传弟子之手,记录者多曾参与有若。
  据学者赵纪彬考证,《论语》之书,在先秦本名《孔子》,《论语》是《孔子》的残本。《论语》的“论”字,有整理,撰次等含义。又据陆明德说,“语”字,谓二人相等而说,有论难,答述等义。李泽厚将论语译为,论语就是经过整理,撰次的对话,也就是对话集之义。所谓“正义”,在这里是指,语言文字上恰当,正确的含义。这就表明,刘宝楠是用语言文字学来研究论语的。在古代也有用正义作为注释经义的书名,如唐代有孔颖达《五经正义》,张守节《史记正义》。
  论语注家据说有三千多,居诸子之首。古代最好的注本有三家,这就是何晏《论语集解》,朱熹《论语集解》,刘宝楠《论语正义》。近现代的有康有为《论语注》,姚永朴《论语述义》,程树德《论语集释》,杨树达《论语疏证》等。
  《论语正义》的写作,始于道光八年,刘宝楠时年三十八岁。就是在这年,刘宝楠应省试,不第,与仪征刘文淇,江都梅植之,甘泉薛传钧,泾包慎言,丹徒柳兴恩,句容陈立为约各治一经,加以疏证,刘宝楠发策得《论语》。学术界一致认为,这一年,是刘宝楠开始写作《论语正义》的一年。
  刘宝楠在治《论语》之前,曾治毛诗与郑注,写有《毛诗详注》与《郑氏释经例》。欲明诸经,必明郑注,这对刘宝楠治《论语》,大有裨益。
  《论语正义》从写作到岀版,共用三十八年。这是一项浩大的学术工程。依宋人之法,先作长编,然后进行比较折衷,再行注疏。论语正义长编浩大,积数十巨册。
  据凡例得知,《论语正义》的写作,经文注皆从宋邢昺疏本,注文讹错处,多从南朝梁皇侃《论语义疏本》及后人校改。又用何晏注,以存魏晋人著录之旧。详采以往各家之说,并把清代对《论语》的考订训释加以汇编。
  刘宝楠的《论语正义》是以三国何晏的《论语集解》为其底本的。刘宝楠作这样的选择,自然有他的道理。《论语集解》是经学史上影响较大的一部书。它收集了汉以来《鲁论》的包咸,周氏,孔安国,马融,郑玄,陈群,王肃,周生列八家之说和参照了孙邕,郑同,曹羲,荀岂诸家训解而成。其后有梁皇侃,宋邢昺为之作疏。宋朱熹也用此书作底本,足见其影响之大。
  但也有论家对于刘宝楠的选择,持有异议。梁启超就认为,何晏的没有朱熹的好。钱穆也有差不多的看法,认为刘宝楠的义理不如朱熹。
  依我看,这要看注家所取的角度,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取之存旧,当然,是何晏的好,如果取之义理,又是朱熹的好。事情往往很难两全。
  《论语正义》是一部由刘宝楠与其子刘恭冕合作的作品。《论语》二十篇,其中谁完成多少,至今仍是个谜。
  按照现行岀版的情况来看,刘宝楠写了十七卷,刘恭冕续作后七卷,这是刘恭冕在岀版时就定下调子,照理说这应该是无误的。但在清代就有人怀疑,最早提出这个问题的是清著名学者李慈铭。他在《越缦堂日记》中认为,刘恭冕所续,为《雍也》篇以后。又说,《公冶长》以前亦有楚桢所未见者。这意思是说,刘宝楠压根儿就没有注疏,只是说法婉转了些。梁启超似乎也赞成李慈铭,说,当有据。
  可李慈铭并没有说岀依据。根据我对刘宝楠的研究,我认为,李慈铭真的说对了,在《论语正义》的写作中,刘宝楠完成了长编,并没有注疏。我的理由是:
  其一,刘宝楠没有时间。从道光八年写作论语正义始,到二十一年赴文安任止,其间约十三年。刘文淇的春秋长编则化了四十年时间,根据刘宝楠的身体状与生活状况能在十三年时间内完成长编就很不易,又哪有时间注疏呢?
  其二,刘宝楠没有体力和精力。刘宝楠身备百疾,赴任后,又簿书繁琐,哪有体力和精力去写作呢。按刘文兴的说法,刘宝楠的写作活动,中止于五十,那也正是赴文安任的前一年。
  其三,如果说,前两个依据还带有一定推测性的话,那么,刘文淇写给刘恭冕的信,就是最直接的依据了。刘文淇是刘宝楠的挚友,那当然会知道论语正义的写作情况。他在信中写道:“每念英俊勤于编集,深为健羡。论语疏证,尊甫已有长编,足下能继盛业,不使高邮父子专美于前,是所望也。”
  这封信写于道光三十年,距刘宝楠逝世也仅仅四年,如果刘宝楠真的写有注疏而且是完成注疏的大部分的话,我想,刘文淇断不可说或只说“尊甫已具长编”。这是最能证明刘宝楠写作情况的史料,刘宝楠完成的是长编,疏证则是刘恭冕的写作。如果,按照现行的说法,刘宝楠既写了长编,又完成了注疏的大部分,在短短的十三年中,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刘恭冕对这个问题作这样的处理,完全是岀于对父亲的尊重。当然,也可能有这样的情况,前十七卷有父亲指导,后七卷则是独立完成的。
  尽管说,刘宝楠没有写作注疏,但这并不影响他作为清一代经学大师的地位。是书的长编不仅由他完成,而且整个思想是他的,格局也由他定,刘恭冕是执行者,助手。刘宝楠对经学理论贡献也是巨大的,他的经学三条,是对清经学思想的理论总结。
  关于《论语正义》的特色,学者们各说其是,我以为这应该与时代特点及刘宝楠的经学思想结合起来考虑,这也才能显示是书最本质的特色。
  清代是一个学术集大成的时代,因而《论语正义》的第一个特点是博综群说。
  刘宝楠在学术上主张不主一家,实亊求是。因而能做到汉宋兼容,古今兼釆。但也是有一定倾向性的。在汉宋兼容方面,并不像刘台拱那样,汉宋持平,虽说并不排宋,但对汉更倾心。例如,汉郑玄遗注,悉采疏内,其它汉解,也予以详载。当然,刘宝楠也不迷信古人,魏晋乃至唐宋人觧义因精驳互見则予择取。刘宝楠除了特别重视汉注外,也特别重视今人的学术成果,有学者统计引清人学者有一百六十六位,一百九十多部著作。这里也可看岀刘宝楠的学术追求求,一是存旧,二是求新。
  清代是重考据的时代,因而刘宝楠论语正义第二个特点便是考释详备。
  刘宝楠在学术上主张欲治圣经,先通小学。通过小学以求圣经的本义与义理。在《论语正义》中,他专治文字训诂。《说文》引用最多,多达千条。另外,还广引《广雅疏证》《尔雅正义》及精于小学清学者的著述,使之成为清考据的经典之作。
  可以这样说,在清经学中,刘宝楠的《论语正义》是最典范的了,因为它最能体现清代学术的时代特点,也最能体现清代学术治经思想。(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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