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很多宝应市民会经常莫名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骚扰电话和一些垃圾短信。房子刚购买,装修公司的电话就打了过来;保险刚买,手机里就时不时蹦出投资理财的短信,令人不胜其烦,关键是对方对你的个人信息了解的十分详细,这让人不寒而栗。很多市民都会问,是谁动了我的个人信息?日前,县人民法院对我县首例非法出售、非法获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进行了公开审理,9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经县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陈某利用工作之便,非法获取我县各小区业主个人信息,从中获利。案发后,被告人姜某等4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被告人陈某等5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陈某退还违法所得7005元。 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被告姜某等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被告人杜某、纪某非法获取并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均系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分别对9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被告人陈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8000元,法庭还分别判处被告姜某、杜某等8人拘役2个月到6个月不等,缓刑6个月。 承办法官在谈到如何防范此类案件时指出,要打击这种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要从源头上防范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内鬼”,特别是那些掌握个人信息机构的内部人。 据了解,该案是县人民法院近几年以来审理的第一起此类案件。县法院也提醒公众要提高警惕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有关单位包括相关的职能部门,一些小区的售楼处等单位或个体也要注意加强监管,防止少数工作人员违法泄露公民个人隐私信息。 记者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认为买卖个人信息是一件小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将保护个人信息纳入到了刑法中。在日常的生活中,不要轻易去窥视他人的隐私和泄露他人的信息资料,以免触及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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