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人才中介服务收费、涉外婚姻代办服务收费等4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都将取消了!8月31日,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取消、降低、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7年9月1日起,江苏将取消4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3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放开1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 记者从《通知》了解到,从9月起,原来由省电力公司收取的的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含设备安装、维护、迁移和通讯等费用),涉外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收取的涉外婚姻代办服务收费,省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中介服务收费,省台湾同胞接待站收取的赴台申报代办服务收费,这4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都将取消。 与此同时,产权交易机构收取的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3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将要降低,具体标准将另行发文明确。消防检测机构收取的消防设施检测收费等1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也将放开。 通知表示,对取消的收费项目,相关收费单位不得继续收取,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收费;对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省物价局将另行发文明确;对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各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应遵循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原则,为委托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此外,还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或者合同约定价格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另外,通知规定,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监管,研究制定相关的价格行为规范规则 ,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规范相关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要及时调整更新收费目录清单,做好收费政策宣传和解读,并向社会公布;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及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