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应某小区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绿色电动三轮车与一辆黑色电瓶车相撞,三轮车的挡风玻璃完全破碎,电瓶车骑手及其家人摔倒在地并受伤。 据目击者称,当时很危险,两车的撞击声非常响亮,由里往外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准备拐弯出小区大门时,碰巧被一辆直行的电瓶车撞个正着,三轮车的挡风玻璃被撞碎,散落在路面上,而电瓶车骑手及其坐在车后面的家人,都重重地摔倒在地,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情况…… 笔者在现场看到,六十岁左右的三轮车车主在小区保安人员的协助下,正处理着车内和路面的碎玻璃,经过了解,笔者认为发生此次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三: 1:三轮车拐弯、电瓶车直行; 2:电瓶车的速度非常快; 3:电瓶车逆向行驶,没有行自己的道。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非法安装棚架装置等违法行为。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车辆靠右侧通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 同意的请点赞并转发! 作者:陈年旧事 ; 来源:宝应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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