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自2005年首次评选“宝应十佳青年创业之星”开始,2006年、2007年、2008年、2010年、2012年共举办了六届评选表彰,选树了一批又一批青年创业典型,涌现出黄玉华、张爱平、李永政、许继忠、杨献元等60多位优秀企业家,在激励全县青年投身创业、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宝应县十佳青年创业之星”作为县委、县政府层面的表彰,已经成为青年创业者的一项重要荣誉,评选表彰活动也成为共青团的一项品牌活动。 近几年,我县涌现出了一批在有机循环农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电子商务、互联网营销、服务业连锁等新领域创业实践的青年表率。为搭建青年创业发展平台、选树体现时代精神的创业典型、展现新常态下宝应青年创业者风采,引领全县青年在“创新转型、加快发展”进程中投身创业,营造全社会关注创业、尊重创业、支持创业投身创业的良好氛围,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宝应县十佳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要求 1、参赛对象: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至42周岁),宝应籍创业青年或外籍在宝应创业青年。 2、规模要求:属于一产的,2014年开票销售不低于50万元;属于二产的,2014年开票销售不低于2000万元;属于三产的,2014年营业额不低于200万元(对于创业项目确有示范作用、创业经历确有典型意义、创业青年确有发展潜力的,标准可适当降低)。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案件。 二、评选流程:①、推荐申报(3月16日—3月21日)。各镇、部门根据评选条件的要求,择优向评选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2—3名。鼓励向组委会联名举荐或个人自荐。②、确定正式候选人(3月22日—3月25日)。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提交组委会评审,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③、社会公示(3月26日—4月1日)。通过新闻媒体将正式候选人情况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④、评审表彰(4月2日——4月28日)。组委会在综合考核和社会公示的基础上,评选出10名左右第七届“宝应县十佳青年创业之星”,举行颁奖典礼,颁发奖杯、证书。 三、申报说明:推报人选须填写推荐表(含2寸免冠正面彩照,照片背后标上姓名),提供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及500字左右事迹简介,所有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并发送电子版到团县委信箱:bytxwbgs@163.com(推荐表和事迹材料模板请登录www.bygqt.gov.cn或www.baoying.gov.cn网页右侧公告栏下载)。 在3月21日前将推荐人的全部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印章不全者,不予评审。 组委会办公室:共青团宝应县委员会,联系电话:88282713,联系人: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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