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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宝应县老城区的保护与利用

2015-8-3 10:01| 热度:11858 ℃ |作者:符永利|来源:黑龙江史志|我要投稿

位于江苏中部的宝应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其老城区至今仍保持着明清至民国时期县城的建设格局与风貌特征,具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和旅游开发价值。本文在探讨宝应老城区的“独有特色”、 ...

  1.现状分析
  老城区的范围,东至安宜路,南至南城根路,西至运河堤,北至泰山西路,南北长1.4公里,东西宽0.9公里,占地面积1.17平方公里[4]。
  (1)用地性质分析
  据调查分析,可以看出:老城区范围内大部分为居住用地,其中不乏一些保存较完整、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宅;传统商业基本沿主要街道分布;工业用地占较大比例,基本沿西面运河堤分布和发展;公共、办公及教育用地零星分布其中。
  (2)建筑年代
  根据老城区现存建筑的时代特征,将其划分为五个历史时期:明清建筑、民国建筑、50至60年代建筑、70至80年代建筑、90年代以后建筑。通过分析可知,在老城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大量民居建筑经过反复修整、拆毁和重建,呈现复杂性。同时,在叶挺路以南老城区内,明清及民国时期的建筑分布较集中。
  (3)建筑高度
  整个老城区内的建筑多为一层建筑,对风貌影响较大的高层建筑基本上沿城市主干道分布。因此,呈现在眼前的是一个被现代楼房包围的一片低矮的老旧建筑群。
  (4)建筑风貌
  按建筑风貌等级可划分为以下四类。
  一类建筑风貌:具有典型地方特色,砖木结构保存较好,如刘氏五之堂;或有历史意义的古建筑及近代建筑,如周恩来少年读书处、孙荫庭故居等;或按风貌要求修复重建过的历史建筑,如学宫、宁国寺等。
  二类建筑风貌:传统建筑做法的民居,坡顶,砖木结构,门窗墙体有不同程度的破坏;经过翻修,但基本构架和椽子保留较好,原有建筑风貌基本保留,体量、外观、色彩与一类风貌建筑基本协调;或是整体风格比较协调的公共建筑。
  三类建筑风貌:解放后新建民居,采用了现代建筑的形制和材料;或者是老宅经过翻修,墙面被重新砌筑,门窗被重新开设,失去了原有风貌特点。此类建筑与老城原有风貌不协调,需要进行整治。
  四类建筑风貌:大体量的平顶住宅楼和公共建筑等,从体量、外观、色彩等方面破坏了古城内整体风貌,造成严重的景观障碍;违章搭建的棚;风貌已经无存的古建筑;严重障碍建筑;建筑质量严重破坏的建筑。
  2.存在问题分析
  宝应虽然有着丰富的人文内涵,却并未被完全地发掘出来,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影响和当地经济的发展,很多有形或无形的历史财富正在悄悄地消失。就城市建筑、空间与环境的现状而言,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文物损毁、风貌不协调的现象普遍存在。
  人们对历史普遍忽视和不尊重,翻新、拆改、搭建的现象屡见不鲜,导致了老城区中明清建筑、民国建筑、七八十年代建筑和现代建筑等各种风貌混杂在一起,十分不协调。同时,有许多存在文物保护价值的老建筑、老遗址因为年久失修或胡乱改建,都遭受着不同程度的破坏。如在城市建设时期被拆毁的老城墙及宁国寺的城墙砖刻,在“文革”期间被拆毁作为居住和工厂用地的泰山殿等,对这个城镇而言,都是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与遗憾。
  (2)城区肌理生硬。
  由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在老城区中心往往是快要废弃的老屋,而新的商业建筑、住宅楼等则基本是沿着老城区四边和城区主干道路建设的,且建筑模式比较单一,整体上便成为一个被现代化楼房包围着的一片低矮的老旧建筑群。另外,许多本应贯通的老街巷多次在旧城改造中或被堵塞成死胡同,或被拓宽为机动车道,这种做法也生硬地破坏了老城原有的肌理和空间特色。
  (3)配套设施缺乏。
  由于老城区中街巷拥挤、房屋密集,公共性质的配套设施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待完善。除了公共厕所、垃圾回收站等基础设施外,为居民提供交流、休闲的公共空间也是十分必要的。而就现状来说,除了体育场、文化广场、宝楠苑广场之外,整个老城区几乎没有完整的室外公共场地。
  (4)道路交通拥挤。
  老城区内部因为保留着明清时代的格局,没有完善的人车分流,不少当地居民的机动车如摩托车等行驶在狭窄的传统街巷中,不仅破坏了街巷的路面铺装,也使街巷显得更加拥挤,影响了街巷的原有气氛。同时,老城区里也没有足够的停车场地,反而因为不少搭建建筑使空间越发显得局促。
  (5)自然和景观保护不足。
  在老城区生活的人们往往由于缺乏环保的观念和意识而破坏原有自然环境,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生活垃圾对老城区原有水系的堵塞和污染。再加上绿地的缺乏,以及运河边工业区的污染,使得整个城区的环境与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不断被堵塞的街巷和随意兴建的混凝土房屋,也造成了该地区在视觉上的零乱和无序。
  (6)无法展现地区特色。
  正是由于以上几个原因,导致了宝应老城区生活、空间和景观质量的下降,更为重要的是,使其在功能结构、旅游资源及景观环境上,都无法充分体现出不同于其它旧城区的特色。
  三、宝应老城区的保护与利用
  1.定位与目标
  根据《宝应县城总体规划》确定宝应县城为江苏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以商贸流通和旅游服务为特色的老城区;集旅游、商贸服务、生活居住为主要职能,集中地体现着老城区的传统风貌和水乡特色。
  充分协调保护与更新改造、开发旅游与改善居民生活的关系,具体目标为:保护老城区风貌,挖掘历史内涵,创造特色环境;开发旅游景点,发展旅游文化,振兴地方经济;改善和提升居住环境质量[5]。
  2.保护框架和理念
  根据城市特色,综合考虑城市格局、人文景观、环境风貌和文物古迹,明确老城保护区以及文物古迹的保护范围,分片、分区通过绿化走廊、景观轴线、水系等构成一个较为完整的、有特色的保护体系。以古城为主线,形成“一片、两带、两线”的古城保护框架[6]。一片:即古城保护区。因宝应城区的文物古迹相对集中,且老城区的布局具有一定特色,相对完整,故对老城区的典型格局和成片居民区加以保护。
  两带:即城市河(古宋泾河)民俗风光带和大运河风光带。
  两线:即古城区内的两条特色街,县南街为传统文化街,中大街――南大街为传统商业街。
  就宝应老城区的保护而言,应该以“民风淳朴、名人寄寓、商贸繁华的运河古镇”为保护框架。首先,“运河古镇”是以保护运河景观,恢复和整治老城区传统建筑、空间及自然环境为主题的景观风貌保护;其次,“民风淳朴”是以保护老城区原有街坊格局,体现居民生活情趣、体验民俗生活氛围,弘扬传统文化为主题的民俗风貌保护;“名人寄寓”是以再现名人故居、故所以及朱、刘、乔、王等大家族宅院等老建筑,发掘古城文化内涵为主题的历史风貌保护;而“商贸繁华”则是以保护各级已公布或待定的文保单位和有特色的历史地段、传统商业街区等,再现老城区生态结构为主题的传统风貌保护。
  3.旅游开发利用
  (1)传统老街巷观光
  以北门外大街――北大街――中大街――南大街这条约1.4公里长的传统商业街为主要游览轴线,同时包括周边有特色的老街巷,如东西灯笼巷、一寸巷、一人巷等。
  (2)传统民宅观光
  路线经过乔家巷、县南街等传统民宅较集中的老街,重要的参观点包括刘氏五之堂、毛家当铺、杜家大院等。
  (3)名人故居参观
  继续开发和完善如周恩来少年读书处、孙荫庭故居、朱氏家祠、三进士宅等已经成为文保单位的景点,使其成为当地文化旅游的一个重要系统。
  (4)宗教寺庙文化观光
  主要包括该区域内从古至今都十分有名的寺庙景点,如已被重建的宁国寺、圆通禅寺、孔庙学宫,以及计划在重现的泰山殿景区和在恢复的明清县署。重建泰山殿景区,地址可选在原址西侧搬迁的染料厂等工业企业用地,融古典特色文化广场、商业文化街、泰山殿本体建筑于一体。恢复明清县署景区,拆除原处现代建筑,恢复照壁、大门、仪门、正堂等古建筑群。
  (5)大运河风光带观光
  充分利用京杭大运河的景观效应,建设沿河风光带,开发河上观光航线。
  (6)水上观光
  适当开发城内水系,从水上路线游览老城区的风光。
  四、结语
  综上所述,宝应县老城区的保护与利用应该以其自身特色和保存现状为出发点,突出其作为江淮水乡的特征,深挖历史底蕴,围绕运河文化、名人文化、寺庙文化、民俗文化和商贸文化等内容主题,展开对它的深度保护,并结合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来探索它的开发利用价值和途径。加强对宝应老城区的保护与利用,同时重视对这一相关工作的研究与探讨,不仅有利于宝应地方的发展,而且对于其他县级城市也具有同样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戴邦桢等修:《民国宝应县志》,凤凰出版社,2008年。
  [2]宝应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宝应历代县志类编》,江苏人民出版社,1991年4月。
  [3][6]宝应县博物馆:《宝应县老城区保护利用概览》,内部资料,2008年。
  [4][5]宝应县文体局、南京工业大学:《宝应县老城区保护规划说明书》,内部资料,2008年。
  作者简介:符永利:1978年生,男,陕西省凤翔县人,现为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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